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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缔邪教“法轮功”:专家教授:动用法律除邪是国际惯例

2001年3月2日 14:33

  荣东岳

  法律部门依法对法轮功邪教组织的主要成员进行审判的新闻播出后,记者电话采访了一些专家学者。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刑法学专家梁华仁说:用法律惩治邪教分子,这是一个国际通行的司法惯例。我国全国人大常委会适时地对惩治邪教作出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又及时作出司法解释,为准确地运用法律依法惩治邪教分子创造了条件。我认为,司法机关对法轮功首要分子作出的判决,事实清楚,适用法律准确,量刑适当。

  北京大学哲学系教授、社会伦理专家魏英敏说:唯心论、封建迷信沉渣泛起,法轮功出于邪恶的目的,蛊惑人心,制造社会混乱,对其中首要分子依法严惩很有必要。

  北京师范大学未成年人教育研究所赵忠心教授说:纵观世界邪教组织所酿成的惨祸,几乎都有少年儿童受害,这些未成年人是邪教最大的牺牲品。应该让更多的未成年人收听收看这条新闻。

  清华大学教授、清华园老龄大学副校长沈振基说:许多群众甚至一些知识分子出于健身等目的,中了法轮功的圈套,大学也曾有个别教职员工修炼法轮功,但是在清华园老龄大学里没有发现一个学员上当的,这从一个方面说明引导人们健康生活是何等的重要。

  1999年12月27日北京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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