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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界揭批“法轮功”:我驻美使馆发言人称法轮功具邪教的六个共性 2001年3月2日 14:15 中新社华盛顿十一月二日电:中国驻美使馆新闻发言人于树宁今天在记者会中指出,法轮功不是一般的非法组织,而是邪教,它具备一般邪教组织的六个共性: 一、推行教主崇拜,号召教徒服从教主,必要时奉献生命; 二、推行系统化的思想控制,为教徒洗脑,让教徒丧失是非观念,对教主盲从; 三、散布“地球爆炸”和“世界末日”等异端邪说,恫赫教徒; 四、非法聚集财富。李洪志等人通过非法出版和销售法轮功材料和逃税,一共聚集了五百万美元; 五、秘密组织。李洪志在中国一共设有三十九个地区总站,一千九百个辅导站,二万八千二百六十三个练功点,共有信徒二百一十万人。 六、危害社会。逐渐让信徒脱离社会,再教唆信徒们反对社会。 于树宁说,为了保护公民的人权,维护社会治安,中国政府依法取缔法轮功组织。但政府对法轮功教主及同谋,以及一般信徒严格区分对待。前者要绳之以法,后者只要脱离法轮功,就不再追究。于树宁说,邪教组织在世界各地都存在,在美国有韦科大卫邪教,在日本有麻原彰晃恐怖教派,在欧洲有太阳圣殿教。各国政府都采取有利措施,确保公众利益不受这些组织的侵害。他强调取缔邪教,是政府的责任,与公民的信教自由没有关系。而取缔邪教本身,正是为了保护普通公生存权益,维护社会治安。他说这是任何一个负责任的政府都会做的事。 1999年11月3日中新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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