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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安门广场自焚者是“法轮功”痴迷者无可否认

2001年2月28日 08:44

  中新社北京二月二十七日电(记者潘旭临)国务院防范和处理邪教办公室负责人刘京今天说,春节前夕发生在天安门广场的“自焚事件”是“法轮功”痴迷者所为,这个事实不容否认。李洪志及其同伙否认自焚者为“法轮功”练习者是做贼心虚。

  有记者问,当天安门广场发生“自焚事件”后,李洪志“法轮功”邪教组织当即表示,自焚者不是“法轮功”练习者,对此有何评价?

  刘京说,我从网上看了这个报道。但我注意到,最近李洪志和他的同伙对“自焚者不是法功练习者”的说法有所改变,因为事实胜过雄辩。他举例说,当一个罪犯指使别人犯罪后,往往把责任推给别人,这是很普遍的规律。

  刘京说,众所周知,天安门广场是中国人民欢聚的场所,也是外国朋友参观游览之地,在那个地方常备灭火器等安全器材是理所应当的事情。“有灭火器不对,没有灭火器也不对;报道不对,不报道也不对;报道及时不对,报道不及时也不对。请问那些别有用心者,怎么做才对呢?”刘京反问道。(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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