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闻社主办
 中国新闻社 Media999 ad




新闻大观>国内新闻>新闻报道

中国表彰同“法轮功”斗争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2001年2月26日 20:19

  中新社北京二月二十六日电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共中央政法委、公安部、民政部、人事部、国务院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办公室今天联合发布关于表彰同“法轮功”邪教组织斗争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决定》指出,一九九九年中国开展同“法轮功”邪教组织斗争以来,全国各族人民深入揭批李洪志及其“法轮功”邪教组织反社会、反人类、反科学的邪教本质,揭批其同国内外反华及敌对势力相勾结,妄图干扰、破坏中国改革、发展、稳定大局,颠覆国家政权的险恶用心;团结、教育、转化、挽救绝大多数“法轮功”练习者;依法打击极少数“法轮功”骨干分子的违法犯罪活动,取得了同“法轮功”邪教组织斗争的重大胜利。

  《决定》说,在同“法轮功”邪教组织的斗争中,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决定》对在同“法轮功”邪教组织斗争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一百一十个先进集体和二百七十一名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决定》说,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在同“法轮功”邪教组织的斗争中,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忠于职守,无私无畏,甘于奉献,表现出了很高的政治觉悟和崇高的敬业精神;他们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处理“法轮功”问题的方针政策,深入细致地做好教育转化工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教育、挽救了绝大多数“法轮功”练习者,创造了许多好经验、好做法,为维护社会稳定、保证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做出很大成绩。

  《决定》要求,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在同“法轮功”邪教组织的斗争和其他各项工作中进一步发挥模范作用,做出新的更大的成绩。

  (完)




新闻大观>国内新闻>新闻报道


滚动新闻 |新闻大观 |中新图片 |中新专稿 |图文专稿 |中新影视 |中新出版品 |中新电讯 |中新专著 |中新英才 |联系我们

新闻标题检索:
主编信箱
Media999 ad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