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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印邪教书 换来五年刑 2001年2月23日 14:48 中新江苏网十二月十四日消息:最近,江苏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认定该区个体印刷业主叶丹,因承印邪教书籍,违反国家规定,构成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 叶丹于1999年经人介绍认识泗洪县邪教组织骨干成员后,从3月至6月间从其手中接纳承印邪教书籍业务,并分6次伙同徐州市某印刷厂承包人赵某(另案处理)在其承包经营的印刷厂里印刷10850本邪教书籍,从中牟取暴利。(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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