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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邪教“法之华”原职员被判有罪 2001年2月23日 14:39 中新社东京十月十七日电日本东京地方法院今天以诈骗罪判处邪教“法之华”原职员市濑道子一年六个月徒刑、缓期三年执行,并认定“法之华”教主福永法源等教团干部是同谋。 市濑道子是“法之华”案十五名被起诉的干部、职员中首个被判刑的。以看脚相等手段行骗的“法之华”,自一九八四年以来聚敛钱财达九百五十亿日元,其中近三十亿日元被教主私自挥霍。日本全国约有一千一百人已向法院起诉“法之华”教团的诈骗行为。福永法源以三十一起诈骗罪被起诉。 根据判决,市濑与福永等共谋,于一九九六年八月和次年二月,对两个因养育孩子问题前来咨询的妇女哄骗说:“你的孩子会短命而终”,以研修费等名目骗取约三百九十万日元。 东京地方法院主裁法官永井敏雄说,被告利用身处困境的受害者易于动摇的心理进行犯罪,犯罪情形非常恶劣。但鉴于被告在组织内处于末端,属于从属、追随的立场,故予以缓期执行。 在审判中,市濑道子对起诉事实全部承认。 (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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