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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老龄委要求积极同“法轮功”邪教组织做斗争 2001年2月23日 11:13 中新网北京二月二十三日消息: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最近发出通知,要求各级老龄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各涉老部门、老年组织和广大老年人积极行动起来,同“法轮功”邪教组织做坚决的斗争。 通知指出,1月23日,在天安门广场发生的几名“法轮功”痴迷者自焚事件,进一步暴露了“法轮功”邪教组织反人类、反社会、反科学的本质和李洪志及其“法轮功”邪教组织妄图颠覆国家政权的险恶用心和政治目的。“法轮功”邪教组织的一系列非法活动激起了全国人民的极大愤慨。为维护来之不易的大好形势,维护改革、稳定、发展的大局,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要求各级老龄工作部门要高度重视与“法轮功”邪教组织的斗争,要深刻认识,我们与“法轮功”邪教组织的斗争是一场事关国家前途和命运的严肃政治斗争,也是一场争夺老年人阵地的严峻斗争。要看到“法轮功”问题的严重性,充分认识这场斗争的复杂性、尖锐性和长期性。要认真学习贯彻江泽民总书记的一系列有关讲话和中央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加强领导,组织动员广大老年人旗帜鲜明地同“法轮功”邪教组织做坚决斗争。 通知要求,充分发挥老年群众组织的政治优势、人才优势和科技优势,引导他们从不同角度,以多种形式与“法轮功”邪教组织进行斗争,要联系实际,用事实、特别是身边发生的事,深入开展揭批活动。通过开展法制讲座、科普宣传、文艺演出、举办展览等社团活动,形成“老年人拒绝邪教”的浓厚氛围。要发动老年群众揭发举报“法轮功”邪教组织的破坏活动,协助公安机关破案。要加强对农村老年人协会的管理,引导老年人远离邪教。 通知强调,要加强老年思想政治工作。老年人的思想政治工作要注意针对性,紧紧围绕老年人普遍关心的问题做好正确引导、解疑释惑的工作。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揭批“法轮功”邪教组织斗争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发挥老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充分发挥老年学校在同“法轮功”邪教组织斗争中的重要作用,使老年学校成为同“法轮功”邪教组织斗争的重要阵地,使老年学员成为同“法轮功”邪教组织斗争的重要力量;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多彩、健康有益的文化娱乐和体育健身活动,抵制“法轮功”邪教组织对老年人的侵蚀;要立足社区,面向广大老年人,兴办一批规模适度、简易便利的老年活动场所,重视发挥社区在老龄工作中的重要载体作用。(据新华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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