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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洪志是骗子 “法轮功”是邪教 2001年2月22日 15:38 宣宇才 编者按:“法轮功”组织是一个冒用宗教、气功等名义建立起来的邪教组织。随着揭批“法轮功”斗争的深入发展,“法轮功”组织的真相已经大白于天下。本期“视点”刊文,揭露李洪志冒用宗教、气功名义贩卖邪教教义的种种伎俩,目的是使那些至今仍痴迷于“法轮功”的人醒悟过来,早日摆脱邪教的魔掌。 “法轮功”是冒用气功和宗教名义建立的邪教组织,其教主李洪志制造、散布种种歪理邪说蛊惑、蒙骗群众,冲击党政机关,致人伤亡,极大地危害了群众利益和社会稳定。按照国家法律,邪教骨干分子当受到严惩。但是,“法轮功”练习者中的绝大多数人是怀着强身健体或其他善良的愿望受骗上当的。其中个别人至今仍痴迷不悟。为了让受害者早日从精神上得到解脱,记者就读者关心的几个问题,谈谈看法,以揭露邪教“法轮功”和邪教教主李洪志的反动本质。 假冒气功,装神弄鬼 气功是我国的一种古老的养生术。80年代以来,随着改革开放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身体保健的需求也日益提高。许多人希望通过练气功达到祛病延年的目的。但是,一时风靡大江南北的气功热中也产生了一些弊端,比较突出的是气功师神化、气功巫术化,李洪志就是其中的极致表现。 1988年李洪志开始学习“禅密功”和“九宫八卦功”,并以这两个功为基础,加上去泰国探亲时学的某些动作,拼凑出“法轮功”功法。李洪志拿着这个东拼西凑的东西在中国气功科学研究会挂了号,然后出来办班骗钱。然而在《转法轮》的第一页,李洪志却恬不知耻地说:“前些年有许多气功师传功,他们所讲的都是属于祛病强身的那一层次的。全国的形势我也知道,在国内外,真正往高层次传功,目前只有我一个人在做。”“‘法轮大法’是把宇宙的佛法万古以来第一次留给了人”,“是万劫难遇”。《李洪志先生简介》中称:“李洪志8岁得上乘大法,具大神通,具定物、思维控制、隐身等功能……功力达到极高层次,了悟宇宙真理,洞察人生,预知人类过去、未来。”这种吹嘘,给人一种刀枪不入、撒豆成兵的神秘感觉。 李洪志以气功师名义办班,却大讲鬼神附体,编造和传播巫术,宣扬迷信。在《转法轮》第六讲《走火入魔》中,李洪志说:“有不少人因为自己心术不正,招来了附体。”他在讲演中常绘声绘色地说许多气功师身上甚至许多神像上也有附体:“全国各地练功的人,有多少人身后有附体?要讲出来很多人都不敢练功了,为数相当吓人!”“我告诉你那书中(指某些气功书)啥都有,和他练的一样,它是蛇,它是狐狸,它是黄鼠狼。你看那些书,这些东西就从字里往外跳。”更邪乎的是,李洪志说,他在贵州办气功班时,一个山洞中的蛇精变化为一个老头前来捣乱,被他化为一摊脓血。其情节玄之又玄,犹如看《西游记》和《封神演义》。李洪志打着气功招牌,实际上是鼓吹巫术。 由于李洪志鼓吹的“法轮功”与各种邪教的说教一般无二,所以1996年11月28日中国气功科学研究会将“法轮功”注销。 假冒宗教,实为迷信,浅陋无知编造邪恶“教义” 李洪志靠扯气功的大旗聚集徒众聚敛钱财,但是在他那里气功只是唬弄世人的手段,所以被取消气功资格后,便更加露骨地以“救世主”面目出现,“传宇宙的佛法”。他说:“它其实不叫做气功,叫做什么呢?叫做修炼……气功只是为了符合现代人的思想意识起的新名词而已。”“我告诉大家,这叫佛家修炼大法,当然就是修佛了,那道家当然就是修道了。”项庄舞剑,意在沛公。李洪志“舞”气功,则意在充当教主。但李洪志是假宗教,真邪教。 宗教在长期发展过程中形成了一套特有的宗教信仰、宗教感情和与此相应的宗教理论、教义教规,有严格的宗教仪式、戒律、组织、制度和修行体系。我国五大宗教佛教、道教、基督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已经成为中国文化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李洪志的邪教“教义”,一是把基督教、佛教、道教的理论与概念七拼八凑,再加以歪曲,就变成他的“理论”。比如他说上帝造人用的泥不是一般的泥等等,这是套用基督教了。但他又说他的彼岸世界“是由法轮世界的如来主持的非常庞大的美妙的世界”,这又是搬用佛教。同时他又说:“我们修炼界讲,人的元神是不灭的。”元神是道教概念。请看,他这样不顾廉耻从各家偷了东西就组装上市公开兜售,是哪一家宗教能干得出来的?只有邪教才使得出这样无耻的手段。二是鼓吹巫术。李洪志称他为每个“法轮功”练习者在小腹部安放法轮,在他指挥下法轮旋转聚集能量,消灾祛病等等。任何有头脑的人都不会相信他这一套胡言乱语。他就是用这些极为浅薄的功利说法和庸俗低级的活动来欺骗愚昧的人,不是迷信又是什么? 显而易见,“法轮大法”是庸俗不堪的假冒伪劣产品。李洪志靠剽窃各种宗教尤其佛教的部分名词,结合民间传说和旁门左道,炮制出粗俗低级、漏洞百出、思维混乱的歪理邪说,是彻头彻尾的邪教。 盗取名词,招摇惑世 也许有人会问:你怎么不提“李大师”的“法轮”、“业力”、“法身”、“不二法门”等“理论”?的确,我们不能回避这些概念。下面,就看看李洪志是怎样荒谬地盗取佛教名词来欺世惑众的。 先说“法轮”。佛教的“法轮”仅仅是个标志物,是由围绕一个轴心对称分布的八根辐条构成的车轮形状,比喻“法轮常转”。1956年召开的第五届世界佛教徒联谊会将之确定为佛教的教徽。李洪志盗窃这一创意,对“法轮”进行改装,以五个字符和四个道教的太极拼凑而成,他说这样一来,就象征“法轮功”集佛道之大成。 再说“法身”。佛教的“法”是缘起性空的法理,“身”是聚集的意思,聚集诸法而成身。“法身”是一种理念,是对佛法的一种人格化的抽象,既无形象,更无数量。而李洪志则望文生义,把“法身”说成是在人的丹田部位产生的一种实体,由法和功构成。他吹嘘道:“我有无数的法身,具备我非常大的神通法力”,可以随时随地地帮助、保护“法轮功”练习者。这是偷窃佛教概念再加以庸俗化,以达到招摇惑世的目的。 再说“业力”。由于业力说和轮回说在百姓中影响大,所以李洪志特别喜欢谈“业力”和轮回报应,让病人不吃药不看病来极端消极地“消业”。那么佛教的“业力”讲的是什么?佛教说的“业”就是造作,“力”就是力量。由造作而产生的力量就称为“业力”。人的造作是通过人的身体、语言、意识的一切活动来体现的。佛教认为,由于“身、口、意”三业的活动造成行为,行为产生力量,人要承担力量的后果和约束力,同时人也可以改造(造作)自然和社会条件,掌握规律,发展自己。佛教的“业力”是个中性概念。李洪志是借用别人再加歪曲。佛教更没有病了不吃药的说法,佛教说的“五明”之一就有“医方明”。 “不二法门”一词出于佛教经典,意思是指脱离事物矛盾对立的两面而进入“绝对真理”的境界,在这个境界中,超越了真假、生死、善恶、有为和无为等。李洪志没有“不二”的超越,却处处体现出排斥一切的“二”。他把自己当作绝对的一,与“一”以外的势不两立,比如,他把自己当成大佛而别人是魔;他是救世主,而别人是空间掉下来的垃圾;比如他的“法轮大法”是唯一正法,别人的法都是魔法……他对“不二法门”根本没搞懂,却乱用一气。 号称传授“最高佛法”的李洪志对佛教一窍不通,却自诩是世界上最大的“佛”。 “去执”变偏执,“救难”造“灾难”,李洪志是一个骗子 “去执”本来也是佛教的一个概念。佛教认为任何事物都是条件的组合,任何事物都没有一个可以独立存在、永恒不变的“自我”,所谓“自性本空”,所以要去掉偏执,“无住无得”,“应无所住而生其心”。李洪志及其“法轮大法”对自己满口全是无限抬高的“终极”、“最高”、“最根本”、“第一”、“唯一”,除此之外的都是“低”、“小”、“不管用了”、“魔”或“低层次”,不仅违背了“去执”的原意,相反将之推向极端的谬误——— 惟我独尊。李洪志说:“目前全世界只有我一个人在传授正法”,“我是第一次真正把修炼的东西留给人,这是从来没有的,我做了一件前人没有做过的事,给人留下一部上天的‘梯子’。”他称自己是“大佛”、“大觉者”,而释迦牟尼佛、老子、基督修行层次都很低。李洪志是唯一全能的神,将地球的爆炸期限向后推了30年。 终极真理。李洪志称“‘法轮功’是宇宙终极的理”,“是最精深的,是世界上一切学说中最玄奥、超常的科学”;“从粒子到宇宙,从更小到更大,一切奥秘的洞见,无所不包,无所遗漏。” 无所不在的控制。李洪志说,“法轮功”练习者都不是常人,“练功人所遇到的一切事情都不是偶然的,都是我的法身安排的”。他的“法身”会“保护”每个练习者,实际上这就是监控。今年7月13日李洪志在国际互联网上说:“历史上神的誓约在兑现中,大法衡量着一切生命。”意思是说,灾难即将来临,信“法轮功”者生,不信者死。 行动诡秘。一位曾参加过“法轮功”活动的人告诉记者,他问那些人,介绍“法轮大法”的书籍从哪里能买到,结果所有的人都说“不清楚”,众口一词。他们的活动“地下进行”,联络时用暗号。 活动嚣张。动不动就组织队伍向批评者“兴师问罪”,自1996年8月起,聚集300人以上的非法示威活动就有78起,围攻冲击国家机关,围攻中南海,扰乱社会秩序。 那么,为什么李洪志叫别人“去执”,而自己却一意孤行呢?为什么敢把自己和“法轮功”抬得至高无上呢?为什么“口谈清虚”却疯狂敛财呢?这只能有一个回答:李洪志是一个变态的人物! 这一切都表明,“法轮功”组织绝不是像李洪志说的那样,“既不邪也没教”。“法轮功”讲的是歪理邪说,行的是歪门邪道,聚集起来的是邪恶势力。 在中国历史上,像李洪志这样冒充“传功”,冒充宗教,妖言惑众,危害社会的邪教教主很多。邪教是社会的毒瘤,对李洪志和“法轮功”决不能姑息养奸,否则,一有条件就会兴妖作怪,后患无穷。 《人民日报》(1999年11月13日第8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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