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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委办公厅曾遭“法轮功”练习者发难

1999年7月27日 12:14

  中新社广州七月二十七日电(岳宗)广东有关部门今日首次披露,“法轮功”练习者曾频频向广东省委办公厅发难,态度嚣张。缘于“法轮功”练习者窃取了一份内部信息。

   去年八月二十七日,广东省委办公厅编发的“秘密”级内部刊物,登了一则省宗教局提供的题为“‘法轮功’在广东的活动应引起注意”的信息。该信息简要介绍了“法轮功”的创始人、主要特色及其近年在广东传播蔓延的情况,指出“‘法轮功’以气功之名宣扬迷信和劫难意识,应引起注意。”

   这则参阅的信息,没过几天,就落到了“法轮功”修炼者的手中,并引起他们强烈不满。八月三十一日,省委收到了一封由四名“法轮功”练习者签名的抗议信。同日,发信的“法轮功”练习者拿着刊物复印件到省宗教局兴师问罪,要求“更正”信息和公开“道歉”。

    九月二日至三日,两名修炼“法轮功”的省直机关干部多次登门找省委办公厅“论理”,要求刊登更正启事。遭拒后,省直某机关的一名“法轮功”练习者十多次打电话到有关负责人家里进行“论理”,并扬言“‘法轮功’在全国有一点三亿人”,警告“不要错过‘法轮功’赐给的做善事机会,否则后果自负”。

   九月四日,省委办公厅有关人士将上述反常情况写出书面报告,认为“法轮功”练习者能窃得内部信息并发难,说明“法轮功”不是一般的健身气功,须引起注意,并提出追查泄密人责任及关注该组织的活动等五条建议。

   经查,复印、外传内部刊物的是某省直单位一“法轮功”修炼者。但一批“法轮功”信徒得知泄密者被查处后,于九月八日写信给省委办公厅提出强烈抗议。九月二十二日和十月二十五日,又先行在广州地区的“法轮功”练习者中发动了两次大规模的签名活动,并连续向省宗教局发出了分别有一百四十二人和九百人签名的抗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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