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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少工委呼吁家长和全社会保护孩子 2001年2月21日 11:05 中新网北京二月十二日消息:全国少工委办公室日前收到一位12岁的少先队员来信(为了保护孩子权益,特将姓名隐去),呼吁那些还在练习“法轮功”的爸爸妈妈们,赶快抛弃“法轮功”,回到亲人身边。 信中说:“当我从电视上看到12岁的刘思影被烧的惨状后,我一直处于震惊和后怕之中,因为我也有一个痴迷‘法轮功’的妈妈,我也差点像刘思影一样走上绝路。原来妈妈对我特别好,自从迷上了‘法轮功’,妈妈就像变了个人似的。以前她总是鼓励我好好学习,做个好学生。但练功之后她就不管我的学习了,她说老师教的东西没用,要我跟她一起练功,还让我跟她一起到天安门广场‘护法’。去年的一天,妈妈带我去广场打横幅,后来妈妈被警察带走了。” 信中说:“我是多么想妈妈呀,我真恨‘法轮功’,如果没有‘法轮功’,妈妈也不会离开我。虽然妈妈被劳动教养了,但我不怪妈妈,因为她也是‘法轮功’的受害者。可我想不通的是,‘法轮功’在妈妈心中为什么比我还重要呢?都说父母是人生的第一个领路人,可我的妈妈却险些把我引上了邪路、绝路。现在令我高兴的是,我的妈妈已经完全醒悟了,她经常打电话或写信教育我远离‘法轮功’,鼓励我好好学习。我是多么高兴啊!因为我的好妈妈又回来了!我们家将要团圆了!但是那些还在练习“法轮功”的爸爸妈妈们,他们什么时候醒悟呢?” 信的最后说:“叔叔阿姨们,请你们替我呼吁那些还在痴迷‘法轮功’的爸爸妈妈们吧,为了他们家庭的幸福,为了他们孩子的将来,让他们不要再练了,赶快抛弃‘法轮功’吧,不要把他们的孩子引向绝路!” 全国少工委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这位12岁的孩子催人泪下的来信是对“法轮功”邪教罪行的控诉,是对“法轮功”邪教本质的揭露。孩子在信中由衷地发出了请家长们拒绝邪教、保护好孩子们稚嫩心灵的呼唤,令人感动。少先队员向全国少工委倾吐心声,是对少先队组织的信任。各级少先队组织和未成年人保护组织要坚决反对任何利用邪教毒害少年儿童的行为,与“法轮功”邪教做彻底斗争。对一些还在练“法轮功”的成年人,要依法取消他们对未成年人的监护权,切实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和身心健康。全国少工委呼吁那些还在痴迷“法轮功”的人们迷途知返,尽快与“法轮功”决裂,还给孩子母(父)爱和家庭的温暖,让他们健康地成长。这位负责人还要求各级少先队组织认真贯彻教育部、团中央关于开展“校园拒绝邪教”活动的通知精神,开展好这项活动,坚决斩断“法轮功”伸向校园、伸向孩子的魔掌,决不能让邪教毒害少年儿童的纯真美好的心灵。(唐维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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