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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建华表示,将密切注视“法轮功”在香港的活动

2001年2月21日 09:45

  中新社香港二月八日电(记者赵胜玉)香港特区行政长官董建华今天在立法会答问大会提到“法轮功”在香港的活动时表示,特区政府会密切注视“法轮功”在香港的活动,不会容许任何人利用香港的自由和容忍,影响特区的社会秩序与安宁,和内地的社会秩序及安宁。

  董建华对“法轮功”痴迷者带着自己亲生女儿在天安门广场自焚悲剧,感到很震惊。他说,“我绝对不希望同类悲剧在香港发生,也相信香港市民持同一看法。”

  他说,作为特区政府,我们的确有责任防范于未然,留意事态发展。我们必须警惕,有些先进国家备受邪教困扰,有教徒做出违反伦常的行为。

  他指出,这段日子,许多人都关注“法轮功”在内地和香港的活动。香港市民都理解,国家能够稳定地、和谐地发展是国家和特区的共同利益。如果内地有任何不稳定,会影响香港的繁荣。作为中国人,我们的共同愿望是国家在新世纪能够在改革开放已经取得成就的基础上进一步发展,民族进一步振兴。因此,维护国家和香港的整体利益是我们的共同的责任。

  因为“法轮功”近日的活动,有评论揣测特区政府会否就《基本法》第二十三条加快立法。董建华说,特区政府一向的设想,都是先就《基本法》第二十三条进行研究,在适当时候进行广泛谘询,之后提出立法草案。我们的计划没有改变。

  董建华强调,我们会坚守宪制和法治的原则。我们会坚定执行《基本法》,维护一国之下的“两制”,保障香港赖以成功的所有制度和市民享有的权利和自由。

  他最后指出,在这些原则下,特区政府会密切注视“法轮功”在香港的活动,同时不会容许任何人利用香港的自由和容忍,影响特区的社会秩序与安宁,或内地的社会秩序及安宁。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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