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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声讨“法轮功”罪行

2001年2月20日 16:21

  中新社北京二月四日电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今天在此间举行座谈会,揭露“法轮功”的反动本质,声讨“法轮功”灭绝人性的滔天罪行。

  与会人士指出,同李洪志及其“法轮功”的斗争不仅仅是同邪教的斗争,而且是一场严肃的政治斗争,思想上不能麻痹。委员们呼吁政府进一步加大对“法轮功”邪教组织的打击力度,维护社会的长期稳定。

  全国政协副主席任建新发言指出,邪教是人类社会的一大公害,任何一个法制国家、任何一个对人民负责的政府、任何一个有良知的人,都绝对不能允许“法轮功”这样践踏生命、践踏人性、践踏自由、践踏法律的邪教组织存在。他说,李洪志及其邪教组织“法轮功”公然违法宪法和法律,违反社会公德和社会秩序,残害生命,祸国殃民,罪责难逃,必须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全国政协副主席罗豪才说,要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关于取缔邪教组织、防范和惩治邪教活动的决定》等法律法规为武器,对“法轮功”邪教组织的犯罪分子严厉制裁。

  全国政协副主席王文元在发言中强调,中国政府依法取缔和打击“法轮功”邪教组织,维护社会稳定,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不仅是履行人民政府的庄严职责,而且符合人民群众的根本意愿,得到了广大群众的支持和拥护。中国政府对“法轮功”问题的处理,是对国际反邪教事业的有力支持,是真正地维护人权。

  王厚德、王大明、冯梯云、唐德华、巫昌祯、段存华、蒋先进、孙金龙、王晓棠等委员在发言中强烈谴责李洪志及其“法轮功”邪教组织制造自焚事件这一新罪行,表示各级政协组织和广大政协委员不仅要自觉地同“法轮功”邪教势力进行不懈的斗争,而且要同社会各界一起推动全社会讲科学、讲法制,促进依法治国方略的贯彻实施,为维护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良好社会环境作贡献。

  座谈会由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主任王森浩主持。全国政协副秘书长王巨禄、齐续春等出席座谈会。(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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