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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述:“法轮功”是如何蛊惑人心祸国殃民的? 2001年2月19日 11:50 编者按:2月5日以来,本报和中国国防报为深入揭批“法轮功”的邪教本质和滔天罪行,陆续共同刊发了对“法轮功”痴迷者刘思影、陈果、郝惠君、王进东的追踪报道,在广大读者中引起了一定反响。不少读者提出了这样的问题:李洪志及其邪教“法轮功”是如何实施精神控制的?为什么李洪志及其邪教“法轮功”那一套与科学文明格格不入的歪理邪说能够蛊惑人心?为什么在“法轮功”的邪教本质已经昭然若揭的情况下,仍然有少数“法轮功”痴迷者听从李洪志的煽动怂恿,走上了自绝的道路?在新的形势下,如何加强思想政治教育,使人民群众树立起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彻底铲除邪教赖以孳生的土壤?怎样确有成效地做好少数至今仍痴迷“法轮功”的人的教育转化工作,使他们尽快地得到解脱,站到国家和人民的立场上来?诸如这些问题都要求我们去深入地思索和探究。为此,本报记者再赴河南开封,采写了这篇深度报道,现刊发于此,希望能对读者进一步深入揭批“法轮功”的邪教本质有所助益。 2月12日至14日,本报记者在河南开封军分区的大力协助下,就深入揭批李洪志的歪理邪说和“法轮功”的滔天罪行,对开封地区的部分专家学者和有关群众进行了采访。他们纷纷批驳“法轮功”的歪理邪说,控诉“法轮功”邪教毒害人的身心、实施精神控制、操纵痴迷者行动、与政府对抗、践踏人权的种种罪行,剖析李洪志和“法轮功”蛊惑人心、祸国殃民的阴险方式和残忍手段。 “法轮大法”到底有多“邪”? ———“法轮功”既具有一般邪教的共同特征,亦有自己的歪门邪道,因而它更加阴险、毒辣和疯狂 接受采访的专家学者谈到,践踏人性、侵犯人权、反对科学、祸乱社会,是世界上一切邪教的共同特征。李洪志及其“法轮功”组织同样如此。其反人类、反科学、反社会的邪教本质及丑恶面目已昭然于世。然而,综观李洪志及其“法轮功”邪教组织的全部行径,人们不难发现,“法轮功”除具有邪教的共同之处外,还有它的三个“独到”之处: ———以“功”掩“法”,瞒天过海。世界上的邪教大多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用其炮制出来的一套歪理邪说束缚痴迷者的思想,利用哄骗、威胁、讹诈等手段控制痴迷者的精神,强迫痴迷者与外界隔绝,闭目塞听,听任控制者的摆布。而李洪志在推出其歪理邪说之初,为掩盖其邪教本质,蒙蔽练功者,采取了以“功”掩“法”的卑劣手法。 气功疗法是祖国传统医学的一个组成部分,实践证明,这种疗法在药物、手术、理疗、化疗等物质疗法的基础上,对祛病强身可以起到一定的辅助作用。正是看到这一点,李洪志最初便通过气功杂志宣传自己和“法轮功”,并且于1993年申请加入了中国气功科学研究会(1996年被注销),从而使之有了立足生根的“借口”。但在接下来的活动中,李洪志开始不断地通过贬低气功来抬高他自己。例如,在《转法轮》一书中,他说:“前些年有许多气功师传功,他们所讲的东西都是属于祛病健身那一层次的。……高层次上的东西,他们没有传。……在国内外,真正往高层次上传功,目前只有我一个人在做。往高层次上传功,为什么没有人做呢?因为它不是一般人能传得了的。”他在《为长春法轮大法辅导员解法》中说:“大家知道,我们在长春初期办班的时候,我讲得也是挺高的。但是,总是把气功挂在嘴上。我们今天呢,因为往高层次上传功了,就不讲这些了。这也是一个逐渐叫人认识的过程”。他在北京“辅导员”会议上说:“我们一上来就是在高层次上谈修炼这个问题,我们将来不再说成是什么气功、气功的”。通过李洪志的这些话可以看出,李洪志初期谈论点儿气功,不过是借助“气功”旗号,利用一些群众想通过气功强身健体的愿望来发展组织而已。而这一点是其它邪教,尤其是国外的邪教所不具有的。 ———公开活动,公然对抗。总观世界上的各类邪教组织,为了躲避法律的制裁和舆论的谴责,一般都是采取秘密结社,隐蔽活动的方式进行活动。而由于“法轮功”最初打着“气功”的幌子,因而其活动不仅是公开的,而且为了扩大影响,营造声势,还专门选择体育场(馆)、公园、礼堂等公众场所大肆“讲经说法”。而到了后期,特别是政府宣布“法轮功”为邪教组织,并依法予以取缔后,李洪志及“法轮功”骨干分子虽难以再像过去那样公开组织什么“讲法”和“练功”活动,但为了对抗政府,搞乱社会,李洪志之流在国外通过各种手段发布所谓“经文”,威逼利诱少数痴迷者公然与政府对抗,甚至在举国迎春的喜庆时刻,在天安门广场这样万众瞩目的地方搞“自焚”。最近,已把大本营设在西方某国的李洪志之流,又制定所谓“新策”,唆使“法轮功”痴迷者每逢重大节日在政府所在地或广场“练功”示威。并鼓吹这样可以“上层次”、“早圆满”,有意制造政治事件,造成流血冲突,谋求“国际干预”。采取如此疯狂和卑劣的政治伎俩,来与政府和社会为敌,这是世界上其它邪教所很少有的。 ———卖身投靠,叛国反华。据香港《镜报》前不久披露,李洪志等人逃到某国,前年精心策划了“4.25”事件,事败后乞求该国政治庇护。而该国反华势力为了抓住这张“反华牌”,对伪造身份的李洪志不仅不驱逐(根据该国现行入境条例,入境者填写入境申请表若虚构或伪造身份和履历,则属较为严重的犯法行径,依法可以拘留后遣返原国家或地区,或者判处10年以下徒刑。据悉仅1999年就有3万多人被该国拒绝入境,其根据之一就是“申报”不实),反而豢养起来,并不断拨款支持其反华活动。去年秋,该国国会拨款给李洪志之流,让他们利用广播网向中国大陆传播“法轮功”。李洪志之流在国际反华势力的政治支持和经济帮助下,已经堕落成为国际反华势力的“别动队”。而这也可以说是其它邪教所“修炼”不到的“圆满”。 “法轮功”是怎样招摇撞骗、蛊惑人心的? ———“法轮功”采取欺世盗名、妖言惑众、精神控制等手法来散布其歪理邪说,因而具有更大的欺骗性和危险性 从李洪志1992年打着强身健体的旗号抛出所谓的“法轮功”,到今年元月制造惨绝人寰的天安门广场自焚事件;从鼓吹所谓“真、善、忍”到叫嚣“忍无可忍”,李洪志及其邪教“法轮功”对痴迷者实施精神控制、操纵痴迷者行动的阴险方式和残忍手段一步步暴露出来。 ———为了蒙蔽群众,掩盖其邪教本质和不可告人的目的,李洪志采取偷梁换柱、欺世盗名等手法来编织他的所谓“法轮大法”。比如,他编造和吹嘘他的“法”具有远远高于一切医学手段的“祛病强身”功效和魔力,利用人们对强身健体的普遍追求,来引诱他人尤其是那些年老体弱或身患疾病的人相信他的“法轮功”。又如,他利用中国民众千百年来对“真、善、美”的追求,编织了一套“真、善、忍”的歪理邪说,说什么练“法轮功”可以帮助人们弃恶从善,做好人,干好事。再如,为了使更多的痴迷者追随他左右,受他的“大法”控制,他利用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追求,编造了一套什么“消业”、“圆满”和“上天国”、“当法王”的荒谬论调,从而一步步地控制住那些“法轮功”的痴迷者。总之,李洪志及其邪教“法轮功”与其它邪教一样,制造了所谓“世界末日”、“地球爆炸”、“进入天堂”等种种妖言邪术,剥夺和侵犯公民合法的权利与自由。其设定思想枷锁,驱使“法轮功”痴迷者要对李洪志顶礼膜拜,绝对按照他的意志行事,不能有任何怀疑。只要沾上了“法轮功”,就如同和他订了生死契约,思想行动都得听命于他,不能再看别的书,学别的知识。从而把痴迷者封闭在李洪志和“法轮功”设下的精神桎梏之中,使之丧失正常的思维、判断和辨别是非善恶的能力。李洪志和邪教“法轮功”的歪理邪说如同一支巨大的魔掌,将痴迷者禁锢其中,难以自拔。 ———为了达到控制痴迷者为其所用的目的,李洪志采取了步步为营的方式,先是使人们“练功”———鼓吹能祛病强身、包治百病,再使人们“学法”———相信他的那套“真、善、忍”的歪理邪说,再到最后的“护法”———为其不可告人的政治目的服务———为了所谓“圆满”和“升天”,公然与政府和法律对抗。开封市回民中学党支部书记马振林指出,如果李洪志及其“法轮功”一开始就暴露出其残害生命、把人引向绝路的罪恶面目,是不会有人相信它的。李洪志及其“法轮功”对此心知肚明,因此采取精神欺骗的方式,一步步用其精神鸦片麻痹人,投下强身健体的诱饵,布下“真、善、忍”的圈套,编造“消业———上层次———圆满”的谎言,逐渐把痴迷者禁锢在“法轮功”的牢狱之中,无形中把正常的人导入邪恶的泥淖。开封市委讲师团团长孟玉华说,李洪志最初打着“练功”的幌子,谎称练“法轮功”能强身健体、祛病健身,披着“真、善、忍”的外衣,诱使一些人陷进“法轮功”设下的圈套,误入歧途。继而,其手法就从鼓动“练功”到鼓动“学法”,大肆散布歪理邪说,组织邪教,从精神上控制“法轮功”痴迷者。为了使“法轮功”痴迷者完全听信李洪志的歪理邪说,接受李洪志和“法轮功”组织的操纵,李洪志及“法轮功”邪教组织绞尽脑汁让痴迷者同正常社会隔离开,使痴迷者的思想形成封闭状态,只听李洪志和“法轮功”邪教组织的那一套,其它的正确观点和真诚劝慰都听不进去,让痴迷者在科学与愚昧、文明与迷信的十字路口上迷失了方向。 ———为了能从精神上彻底控制住痴迷者,李洪志妖言惑众,大施骗局。开封大相国寺住持释心广指出,邪教头目往往以伪装和骗术来树立权威,让痴迷者对其顶礼膜拜,绝对顺从。与之相同,李洪志在这方面也是极尽吹嘘、造谣、欺骗之能事,他大肆盗用佛教、道教等宗教的名词术语神化自己,宣称其“法轮功”是整个宇宙的修炼大法,是最高佛法。他大搞教主崇拜,开口“大师”,闭口“经文”,仿佛他就是神的化身、佛的化身。李洪志吹嘘自己“具大神通,有搬运、定物、思维控制、隐身等大功能”,“能度人去天国”,“往高层次带人”,甚至能帮助世人渡过“末世浩劫”。李洪志一方面大肆剽窃盗用宗教名词神化自己,另一方面又无耻地将自己及其“法轮功”凌驾于一切宗教之上,胡说他比佛高一万倍,欺世盗名,极力树立其“绝对权威”。除了诱骗之外,李洪志及“法轮功”组织还采取恐吓、威逼的办法,使“法轮功”痴迷者的精神完全受到控制。他们散布“形神俱灭”论,说只要“法轮功”痴迷者不练“法轮功”,就会沦为常人,就没有人保护了,就会被魔取走性命,形神全灭。李洪志恐吓“法轮功”痴迷者说,他有无数“法身”,无处不在,无时不在,可出入多层空间,有着巨大的神通法力,从而能对“法轮功”痴迷者进行保护和监督。这种谎言,使受其精神控制的痴迷者对李洪志心存敬畏,在精神上制造出了顺则昌、逆则亡的强烈错觉,不得不绝对服从李洪志来求得“成仙”、“圆满”。 就是凭着这些骗人的谎话,李洪志及其邪教“法轮功”一步步诱使那些痴迷者跌进他们的圈套,成为邪教的工具和牺牲品。在这个基础上,他拼凑了一个遍及全国的非法组织,与人民为敌,同政府对抗。李洪志及其“法轮功”带有帮会性质的组织系统,为其实施精神控制提供了手段。“法轮功”一套“研究会”、“总站”、“辅导站”到“练功点”的组织系统,完全受到李洪志的操纵和控制。李洪志及“法轮功”大量印刷“法轮功”出版物、制作音像制品,一方面借以敛财,一方面通过现代传播手段为其歪理邪说的散布提供便利,从而诱骗了更多的人进入“法轮功”的邪恶深渊。 “法轮功”的危害性有多大? ———“法轮功”将其罪恶的矛头指向它的痴迷者,指向了整个国家和社会,因而具有极大的危害性和破坏性 开封市委讲师团团长孟玉华指出,李洪志及其邪教“法轮功”欺世盗名,妖言惑众,致使数以千计的痴迷者精神崩溃,自杀自残;它挑起事端,兴风作浪,妄图纠集一股政治势力与政府长期对抗,实在是祸国殃民绝人性,邪到极致太猖狂。 李洪志及其“法轮功”组织借用现代医学的心理暗示因素,并任意夸大其作用。那些被骗而致死的痴迷者成为李洪志玩弄骗术的殉葬品,李洪志声称,这些人在他不知道的情况下非要学“法轮功”,并不是他的弟子。他甚至说,这些人为了“破坏法轮功”而练“法轮功”,然后一下子死了,这些人是“魔”!李洪志为了取得痴迷者对他的崇拜,毫不顾惜他们的健康和生命,无端地破坏家庭和睦、邻里和谐、亲朋情谊,充分地暴露了其背弃人伦、湮没人性的邪恶本质。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冯今源谈到,邪教否定现实社会,对社会上存在的某些问题,进行无限夸大和荒谬分析,大肆宣扬“末世论”、“毁灭论”,危言耸听,扰乱人心,制造恐慌和混乱。当谎言受到政府的批驳和社会的抵制时,邪教组织便煽动痴迷者对抗,一些邪教团体就在操纵者的授意和带领下走上狂热、激烈的反抗社会的道路,不仅使痴迷者深受其害,同时也殃及无辜,严重干扰人们正常有序的工作和生活,阻碍人类社会的发展和进步。李洪志及其邪教“法轮功”从其出现之日起就包藏着政治图谋,且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政治图谋一步步从虚伪的面纱后面暴露出来。为了实现不可告人的政治目的,李洪志及其“法轮功”疯狂叫嚣,煽动、挑唆痴迷者铤而走险,制造事端,破坏稳定。这是李洪志及“法轮功”组织邪到极致的又一表现。 联合国《世界人权宣言》规定,“人人对社会负有义务,因为只有在社会中他的个性才可能得到自由和充分发展。人人在行使他的权利和自由时,只受法律所确定的限制,目的在于保证对旁人的权利和自由给予应有的承认和尊重,并在一个民主的社会中适应道德、公共秩序和普遍福利的正当需要”。孟玉华指出,李洪志及其“法轮功”的所作所为完全与“人权宣言”的精神背道而驰。其扼杀人的自主权,使痴迷者成为“法轮功”的精神奴隶。李洪志鼓吹“法轮功”练习者只能信仰“法轮大法”,不能有其他信仰的自由,严重侵害了个人的政治权利。李洪志及其“法轮功”逆广大人民群众维护稳定、促进发展的意愿而动,怂恿、煽动“法轮功”痴迷者不断闹事,与政府、法律对抗,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侵害了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正常生活权利。“法轮功”的所作所为严重违反国际人权公约的准则,严重危害社会秩序、法律秩序,严重侵害他人人权自由的行使。 河南大学教授莫起升谈到“法轮功”反人类、践踏人权的邪恶本质时义愤填膺。他指出,李洪志及其“法轮功”的罪恶活动,破坏中国的社会稳定,干扰中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西方某些反华势力明知“法轮功”是彻头彻尾的邪教,但是他们出于不可告人的政治目的,在各种场合为“法轮功”输血打气,对中国政府依法处理和解决“法轮功”问题横加指责,说三道四。种种事实表明,李洪志及其“法轮功”根本就是人权的敌人,是反人类、践踏人权的邪恶之源。据统计,因为痴迷“法轮功”而有病拒绝治疗、残害他人或自残的已经超过1600人,数以千计的家庭毁于一旦,不少“法轮功”痴迷者发生精神障碍。事实证明,李洪志及邪教“法轮功”残害生命,践踏人的生命权,反复蛊惑“法轮功”痴迷者追求所谓“升天”“圆满”,煽动唆使少数“法轮功”痴迷者自焚。邪教“法轮功”连人类最基本的生存权都不要了,还有什么“人权”可言。 “法轮功”痴迷者缘何执迷不悟? ———“法轮功”利用一些人的善良、单纯和天真,或性格、心理上的某些弱点,逐步将“法轮功”这一精神鸦片注入痴迷者的思想之内,使之短期内难以根除 改革开放20余年间,我国社会发展不断取得重大进步,科教文化事业持续发展,人民生活水平得到显著改善。在这样的情况下,为什么李洪志及“法轮功”邪教组织那一套根本与科学文明格格不入的歪理邪说能够在社会上产生极其恶劣的影响?为什么一些“法轮功”痴迷者会在“法轮功”邪教本质暴露无遗的时候还在接受李洪志及“法轮功”邪教的蛊惑、蒙骗和煽动,最终走上绝路,成为邪教反人类、反科学、反社会的牺牲品和“炮灰”呢?这个问题引起了很多人的思索。这其中,除了李洪志及“法轮功”无所不用其极的精神控制之外,还另有一些原因。 应当看到,李洪志及其“法轮功”的歪理邪说之所以能够毒害人,与人们对外部世界以及自己本身的认识能力尚不足有关。在近代以前,由于科学技术水平的限制,人们对外部世界以及人自身的认识长期停留在很低的水平上,对许多自然现象和社会现象无法理解,因而有了各种愚昧迷信活动的盛行。近代以后,随着科技的日益昌明,人们认识外部世界和人自身的能力与水平均得到了长足发展,而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诞生和发展,则进一步从世界观的高度科学地揭示了世界的本质及其一般规律。在科学成果和科学精神的推动下,人们正一步步地从愚昧迷信中解脱出来。然而,科学的发展是一个无止境的过程,在一定阶段上总还有许多未知的领域,愚昧迷信的东西仍会有残余影响,并可能得到一部分人的认同。尤其在我们这样一个有着数千年封建统治历史的大国,由于旧的思想观念的影响和地区文化发展的差异,封建迷信思想残余依然比较严重。李洪志及其邪教“法轮功”就是利用一部分群众科学文化水平较低的弱点,以各种带有迷信性质的邪说蒙骗和毒害群众。开封回民中学党支部书记马振林说,郝惠君(参与制造天安门广场自焚事件的“法轮功”痴迷者之一)对于自然科学的知识比较贫乏,对于身边发生的一些事无法解释,又很天真,容易轻信他人。她本来就有些迷信,听说“法轮功”能治病、能使人修成“佛道神”,在李洪志及“法轮功”强身健体的毒饵下上了钩,落入了所谓“真、善、忍”的圈套,戴上了邪教的枷锁,一步步成了“法轮功”的痴迷者。 应当看到,任何社会都是在矛盾中发展前进的,人们在现实生活中总会遇到这样那样的问题,面临暂时的困难甚至是挫折。对于这些问题,如果能以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为指导,就会以积极的态度和正确的方式去调适自己、去解决问题。否则,就可能会陷入悲观厌世、丧失人生希望的迷惘与困惑之中。这时,碰到利用这类问题兜售悲观和极端的观点、滥开看似“无限光明”实则虚无缥缈的安慰药方、引人步入歧途的邪教,就会跌进泥潭不能自拔。马振林回忆说,郝惠君兄弟姊妹6人,她作为长女,为操持养家、抚养弟弟妹妹长大成人付出了许多。婚后家庭生活不愉快,丈夫经常酗酒、赌博甚至虐待她,后来丈夫又因病亡故。现实生活中的诸多不幸,使郝惠君的内心有一些难解的结。“法轮功”邪教就是利用了这些弱点,乘虚而入,毒害了她的心灵。采访当中,很多人都提出,“法轮功”利用社会转型、改革开放深化过程中出现的一些暂时性的问题和矛盾,宣扬“这个人类真是十恶俱全”,认为“现在社会问题层出不穷,哪个政府也解决不了”,“谁也解决不了”,言下之意便是你只能跟着他走。结果使一些不能正确认识和看待矛盾与困难的人上了当。 全国妇联妇女研究所副研究员姜秀花指出,从“法轮功”痴迷者的个人经历中,人们常常可以发现,在他们被“邪魔”侵袭之前,大多数人都感到某种缺失,并渴望摆脱或改变现状。他们本应沿着正确的人生方向去积极追求,然而,在各种原因的影响下,他们却接受了“轮回转世”和“世界末日”的说教。在李洪志及其“法轮功”歪理邪说的毒害下,许多“法轮功”痴迷者相信现世必将毁灭和来生更加幸福,而逐渐自闭于李洪志及其“法轮功”制造的假象之中,从思维到行动都受到控制。据郝惠君的四妹崔丽讲,郝惠君是一个做什么事都认真,想什么事都天真的人,她原本为人和善,待人真诚,最初痴迷“法轮功”是因为受到了李洪志所谓“真、善、忍”的欺骗,以为做好事多修德就可以脱离烦恼超凡脱俗,最终却失去了辨别是非真伪的能力,从一个常为别人着想的人变成了一个自私、只想自己成佛成仙的人,忘记了亲情和责任,在她身上发生了判若两人、难以思议的变化。 怎样彻底根除“法轮功”这个毒瘤? ———“法轮功”的邪教本质和巨大危害已昭然若揭,因而,加大打击力度,清除其赖以生存的土壤,彻底铲除这个罪恶的毒瘤,显得更加重要和必须 无数事实反复证明,李洪志及其邪教“法轮功”反人类、反科学、反社会,罪恶滔天,令人发指。“法轮功”邪教不除,国无宁日,民无宁日。彻底揭露李洪志及其“法轮功”邪教的本质,团结、教育和转化“法轮功”痴迷者,是维护人权、维护人民利益、维护国家利益的重大措施。善良的人们一定要充分认识同“法轮功”邪教斗争的长期性、尖锐性和复杂性,切不可被暂时的表象所迷惑。为了保证我国的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顺利进行,为了维护来之不易的安定团结的大好局面,一定要把同“法轮功”邪教的斗争进行到底! 事实教育我们,必须特别重视社会转型时期的思想政治工作,运用行之有效的方法教育和引导群众正确看待改革和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要富有成效地探索解决这些问题的正确途径和方法。开封回民中学党支部书记马振林认为,“法轮功”问题给我们的警示是深刻的,在新形势下,如何加强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教育,加强德育教育,加强提倡科学文明、反对愚昧迷信的教育,加强认识论、方法论的教育,使群众掌握相应的科学文化知识,提高明辨是非、剖析事物本质的能力,至关重要。河南大学教授周黎明认为,在我国改革开放不断深入的情况下,要针对社会转型期出现的各种问题,有针对性地做好相应的工作,关心和解决群众生活中的实际问题,包括心理上和精神生活上的问题,决不能让“法轮功”之类的邪教组织得以恶意利用,兴风作浪。刘思影所在小学苹果园小学校长马凤琴说,血的教训告诉我们,决不能让邪教毒害孩子的心灵。要用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来教育孩子,要用科学武装青少年,以正祛邪,使校园拒绝邪教,使下一代崇尚科学,远离邪教。 河南大学教授程民生认为,“法轮功”问题的出现警示我们,在物质生活水平不断改善、科学文化水平不断提高的情况下,仍然必须十分关注解决人民群众的精神需求的问题,使人民群众的精神需求能够沿着正确的、积极有益的方向发展。在社会变化深刻的历史时期,要通过不断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加强“无神论”教育,使人们能够正确树立信仰,不给“法轮功”等歪理邪说的传播以可乘之机。一切社会问题,都要靠社会的发展来最终解决,我们要坚定不移地坚持发展、加快发展,在加快物质文明建设的同时,推动精神文明建设的快速发展,净化社会环境,提高人们的思想境界。 开封市科协副主席陈文、市社科联副主席王辉霆认为,彻底铲除“法轮功”邪教赖以生存的土壤,要靠强有力的思想政治教育,使人民群众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要用先进的思想文化去占领思想文化阵地,使人民群众保持健康、科学、文明的生活方式;要持之以恒地普及科学知识,使人们能够正确地运用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理论去解释和理解现实生活中遇到的各类问题,更要大力弘扬和普及科学精神,使人们能够用科学的态度、科学的思维、科学的方法去探索和认识问题,从而筑起抵御各种反科学的腐朽思想和歪理邪说的“精神长城”。要大力开展以科学知识、科学方法和科学思想教育为主要内容的日常性、群众性的科技宣传普及活动,揭露伪科学、反科学和封建迷信等现象,促进人民群众尤其是青少年科学文化素质的全面提高,自觉地抵制“法轮功”歪理邪说的侵蚀。 陈文认为,针对李洪志及其邪教“法轮功”最初打着民间组织的旗号招摇过市的情况,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必须切实把对社团组织的管理落实到位。依据相应的法律法规,切实加强对民间组织的管理,明确管理内容,落实管理责任,从而不让形形色色的邪教组织打着各种旗号危害社会。(转自《解放军报》/王国振、牛俊峰、魏大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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