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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体潜意识的反思——析邪教“法轮功”现象及其他 2001年2月19日 09:04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哲学系博士研究生张丰乾 “法轮功”连续不断地制造悲剧,不仅持续地影响了正常的社会生活,而且不断地直接残害生命。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如果“法轮功”得势,中国社会必将面临大倒退、大动乱。面对持续时间如此之长,卷入人群如此之多的这一社会现象,我们不能不思考一下它之所以产生乃至蔓延的社会文化背景和社会心态,不得不探究一些根深蒂固的思维模式。 “法轮功”连续不断地制造悲剧,不仅持续地影响了正常的社会生活,而且不断地直接残害生命。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如果“法轮功”得势,中国社会必将面临大倒退、大动乱。面对持续时间如此之长,卷入人群如此之多的这一社会现象,我们不能不思考一下它之所以产生乃至蔓延的社会文化背景和社会心态,不得不探究一些根深蒂固的思维模式。 另一种造神运动 “法轮功”是“文革”以后规模最大的一次当代造神运动。受过高等教育,是小学骨干教师的一位“法轮功”练习者说:“许多人对我这样一个知识分子迷恋‘法轮功’感到不可思议。经历一场恶梦后,我痛定思痛,明白了正是我对社会上的消极因素看得太多,有‘厌世’意识,成了我逃避现实矛盾的思想基础。我太想在现实世界之外寻找一个理想的‘天国’。一旦视‘法轮功’为人生真谛,就痴迷上了。痴迷的结果是在精神上完全成了李洪志的俘虏,把李洪志的‘经文’当作不可逾越的‘圣旨’,‘理解的要执行,不理解的也要执行’。李洪志一再鼓吹不照他的‘经文’去做,就会‘形神俱灭’,这使我感到非常恐怖。于是,我沉迷于‘法轮功’而不能自拔。”(《解放日报》2001年2月3日)更有甚者:“当时李洪志说煤球是白的我都信,李洪志让干什么就干什么,一步都没落下,外界的话一句也听不进去。”(《北京晚报》2001年2月3日)李洪志编造的“大话”、“神话”为什么就这样如此轻易地深入了一些人的心灵呢? 几种作祟的心态和思维 急功近利的心态 国人常常受到“过于实际”的批评。热衷于形式主义,醉心于短线操作,认可假、大、空的东西,固然不是普遍现象,至少也是司空见惯。 “法轮功”练习者有很大一部分是希望“不吃药病就好”、“两三天开天目”乃至找到“上天的梯子”,得到“圆满”。“功效”越神奇、“功法”越省事,越受欢迎———“显而易见,受迷信之害的主要是那些贪求一时便宜的人”。“他们骂理智是盲目的,因为理智不能给他们所追求的幻影指示一条正路。他们舍人类的智慧而不用,以为是无益的。” 受难者的心态 在承受压力、遭受挫折之际,总是期待被拯救;在自以为被拯救之后总是感恩戴德,如影随形。“李老师”当仁不让地以救难者自居,不断开出空头支票,宣称“等你们知道的时候,你们是无法感激我”。一批“大法弟子”的确诚惶诚恐,被法轮功牢牢控制了。 报复者的心态 平素有一些抱负不得伸展,总是认为社会对自己不公平。听不得不同声音,总是斤斤计较;容不得批评,总是睚眦必报。“法轮功”严禁练习者看其他门派的书籍,在遭到社会批评和质疑时,从一开始就采取“围攻”的形式“护法”,动辄以“魔”称呼别人,甚至以“消魔”、“灭魔”的形式残害亲人。而那些在“法轮功”里实现了个人“抱负”,有了既得利益的人,更不能接受“法轮功”被取缔的现实。 贪生怕死的心态 不知生死的自然属性,只是贪恋生命而不是珍惜生命。不惜自焚,乃是向往“金子做的天堂”和成了“天王”以后“有人伺候”的生活。 损不足以补有余的思维模式 夸大一个成果,回避十个矛盾。十亩地的产量算作一亩地的,十个人的事迹加在一个人头上。“法轮功”的功法及其功效就是把古今中外的神话、传说、异闻、幻想、特例叠加在一起,随意夸大。有些练习者在修炼过程中出了车祸或者遭受意外,则被说成是用来偿还杀生业力的,撞一下撞死了一个真正由业力构成的身体,去掉了业力。而对练“法轮功”所直接导致的生命危险,也被说成是“消业”,甚至是“已经圆满了”。 一刀切的思维模式 好则无以复加,坏则罄竹难书。“法轮功”把地球说成是“宇宙的垃圾站”,练习者相信李洪志所宣称的各种社会问题“哪个政府都头痛,谁也解决不了”,“人类在败坏,到处都是魔”,现在人类已堕落到极点,“真是十恶俱全”,“很可怕”,神已经不拿人当人待了,要毁灭人类,“彻底的毁灭,那叫形神全灭,很可怕”。末劫马上要到了,地球要爆炸了,人类要毁灭了。他们到处宣传李洪志这次传功是最后一次度人,错过这个机会,人们就只有死路一条。迷信是由恐惧而发生,由恐惧维系和助长的。也就是说一味的恐惧导致了盲目的信从,盲目的信从又导致了极端的排斥,结果就是“以身护法”、“以血护法”。 几种缺失的精神和意识 缺乏怀疑精神和独立意识———只接受“权威”的、流行的、时髦的东西,在这种运动中被欺骗之后,又全身心地投入另一种运动。信仰已经变为轻信与偏见的混合物,判断真伪的能力已经完全丧失。“事实上处心积虑地养成这种偏见是为扑灭理智的最后的一个火而在力图招人崇拜敬服!” 缺乏坦率精神和沟通意识———日常生活过于注重“话里有话”和“弦外之音”。发生矛盾和纠纷,不是习惯于“我们谈谈”,而是习惯于“闷在心里”、“憋在心里”,习惯于“腹诽”和“给小鞋穿”。“法轮功”的“消业”说被广泛接受,很大一部分原因是练习者心中积累的愧疚和歉意一直没有合适的途径表达和化解,这种“我有罪”的心理在“法轮功”里被极度强化,练习者为了“消业”而被李洪志牵着鼻子走向深渊。在练习“法轮功”所导致残害亲人的案例中,凶手之所以把父母或者配偶称作“魔”,不惜“白刀子进去,红刀子出来”,恐怕不能简单地理解为精神失常,其背后肯定有一直被掩盖着的、深层次的家庭矛盾。 缺乏宽容精神和他人意识———“法轮功”练习者把排斥当成专一,容不得质疑和批评,对李洪志肆意贬低其他宗教领袖深信不疑,以不听常人的话、不做常人的事、不服常人的管为骄傲。同时,无视别人的思想、言论和信仰自由,总想把别的人变成“自己人”(大法弟子),威逼利诱式地说教、死缠烂打式地宣传,最终为社会所厌弃。 莫忘自强不息与厚德载物 当代新儒家主张“从内圣开出外王”,《庄子·田子方》中说:“哀莫大于心死。”这些耳熟能详的“说法”,人们只注意到了它们形式上和认同者之间的殊途,而一般不会留意他们在内容上和实践上的同归———都强调思维模式和价值观念对人的决定性影响,都有可能导致思想的控制和被控制。故而,很多表现形式迥异的社会现象,其文化基础往往是相同的。这种潜藏的文化基础可以被叫做“群体潜意识”。 群体潜意识是指“一定社会群体共有的潜意识内容和相关的潜意识活动。它包括荣格发现的‘集体潜意识’,又不限于他所谓的‘集体潜意识’,而是一定社会群体在长期共同生活和互相交往中一代一代历史积淀下来的那些深层次的思想观念及其心理结构。”笔者认为,所谓的国民性,其背后就是群体潜意识,群体潜意识往往左右着人们的日常行为,被“唤醒”或被激发之后,就会成为群众运动的精神动力。 “法轮功”现象不是一种个人行为,而是一种社会现象,和其他社会现象联系起来,就会发现对于国民性的探讨仍然是必要的。前辈学者们已经把《周易》中的“自强不息”和“厚德载物”概括为中华民族的民族精神,这无疑是健康的国民性和健康的群体意识。没有自强不息的精神就会怨天尤人、自暴自弃,沦为他人的工具;没有厚德载物的精神,就会求全责备、尖酸刻薄,以他人为工具。自强不息与厚德载物的互通与互补是中华民族知(精神与意识)行(实践与行为)合一的宝贵财富,需要大力提倡。同时,我们也必须对那些“日用而不知”的群体潜意识作出反思和批评,以免类似的悲剧此起彼伏。 然而,群体潜意识最终还是体现为个体潜意识,健康的国民性最终还是依赖于公民个人健康的人格。 追求最有意义的人生 健康人格的塑造又是具体的、现实的。迫切的事情是重估理想的价值。理想之所以有价值,不是因为它能兑换成什么东西,而是因为它一方面是“有中之无”,使我们发现现实生活的缺陷,不再安于现状;另一方面又是“无中之有”,使我们看到希望,认真努力。笔者认为,创新的本质,借用中国传统哲学中的一个范畴来说就是:“生”。《周易·系辞下》云:“天地之大德曰生”,而人类是靠自己的创新能力自立于天地之间,最有意义的人生莫过于不断创新的人生。所谓“生”,乃是说“世界”并非本来如此,亦非一直如此,而是生生不息、日新而月异。所谓“创新”,更具体地说,就是“无中生有”———从被抛弃、被忽略、被认为是“不可能”、“不必要”的“空白处”生出“有”来,独辟蹊径,别开生面,化腐朽为神奇。“无中生有”的前提是“有中生无”———超越已有的成果,不为权威的结论所束缚,不被流行的观点所湮没,不因眼前的困难而退缩。所以,我们也可以说,创新才是最有意义的人生。 “法轮功”所带来的负面影响是不可小视的,它促使我们对群体潜意识进行反思,对国民性的重塑加以关注。我们期待着自强不息的精神、厚德载物的胸怀、积极创新的意识成为社会意识的主流。(转自《中国青年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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