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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佛教人士揭批李洪志剽窃篡改佛教教义 2001年2月16日 09:50 中新网上海二月十六日消息:上海市佛教协会副会长、上海玉佛禅寺住持觉醒在揭批“法轮功”时指出:李洪志剽窃篡改佛教教义祸国殃民。 觉醒一九八五年在上海玉佛寺依随欣一法师出家,同年五月在上海玉佛寺受三坛具足大戒。一九九八年觉醒法师被选为上海市佛教协会第一副会长,一九九九年十一月他正式荣任玉佛寺方丈之职。 觉醒法师说,尊重和保护宗教信仰自由,是党和国家对宗教问题的基本政策,特别是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佛教界在党和国家的关心下,得到了健康的发展,上海佛教界也同样盛世兴旺。然而,李洪志及其“法轮功”邪教组织盗用我佛教教义的一些名词、术语,改头换面,用以欺骗、蒙蔽广大群众。为此,我们佛教界人士,必须以纯正的佛教理论和教义,来揭露李洪志及“法轮功”的真面目,保护佛法不受亵渎。 李洪志的“法轮功”,以佛教的“法轮”为名,到处宣称:“我们的法轮大法标记是法轮”。他把建立的邪教组织叫做“法轮大法研究会”,把所写的书叫做《转法轮》,可以说到处盗用佛教的“法轮”为自己贴金。 觉醒法师指出,“法轮”和“转法轮”都是佛教的概念,佛教中讲的“法轮”,是象征佛教,比喻佛法;佛教讲“转法轮”,是指弘扬佛教,传播佛法。但李洪志对“法轮”的解释却背离佛教,以妖言惑众。他一会儿胡诌什么“法轮”是一种“灵体”,“不存在我们这个空间”,一会儿又说“炼功”可以炼出“法轮”来,炼功炼得越深,“法轮”就会越多,真是语无伦次,前后矛盾。不仅如此,李洪志还妄言他能给每个炼“法轮功”的学员在小腹部位下一个“法轮”。他还说:法轮“在小腹部位永远要转下去,一旦给你下上去之后,不再停了,常年永远这样转下去。”等等。所有这些分明都是一派胡言,可是那些善良的已经进入痴迷状态的人,却深信不疑,千方百计要这位李“大师”给自己在小腹上安上这个子虚乌有的“法轮”,以求百病皆消,甚至发生痴迷者破腹寻找法轮的惨剧。 觉醒法师揭露说,李洪志盗用佛教的名词概念很多,其中“法身”说颇具代表性。“法身”本来是佛教中的一个普通名词,一般亦称“佛身”,指的是以佛法成身,或身具一切佛法。而李洪志却故意把“法身”说得神乎其神,是无所不在,无所不能。其目的就是企图用这种“法身”之说,来控制所有学习“法轮功”学员的精神。有些人受其欺骗,痴迷得竟然走上“自焚”之路,真是祸国殃民。 觉醒法师揭批了李洪志歪曲佛教教义中的“业力”说。佛教教义中的“业力”,就是“业”的“力量”或“作用”。佛教认为,善恶之业有生起苦乐之果的作用,善业能生乐果,恶业能生苦果,所以称为“业力”。所以佛教教人“诸恶莫作,众善奉行”,以期招致善果、乐果。李洪志剽窃了、篡改了“业力”的名词和涵义,他诬蔑一些不相信“法轮功”和反对“法轮功”的人,是由于“思想业力”在作怪。李洪志还说,“造成有病和不幸的根本原因是业力”,“生老病死都是有因缘关系的,都是业力的回报”。为此他对参加炼功的人,规定了“不准吃药,不准打针,不准进医院,不准请医生”,鼓吹只要炼“法轮功”,可以包治百病。正是这种所谓的“业力回报”说,使得许多受迷惑有病而不服药治疗的炼功者,白白地葬送了生命。 觉醒法师表示,作为爱国爱教的佛教信徒,我们应与李洪志及其“法轮功”邪教进行坚决的斗争,揭穿他们的邪教本质,以促使受欺骗、蒙蔽的善良众生及早幡然醒悟。同时,我们佛教界也要努力加强自身的道风建设和学风建设,如法如律,严肃虔诚地规范一切佛事活动。(据新华社) 相关报道:泰国佛教界严正声讨李洪志 相关报道:阿沛·阿旺晋美说,真正的佛教不会残害生命 相关报道:福建省佛教拒绝“法轮功” 相关报道:佛教人士指出,自焚事件是李洪志导演的一幕悲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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