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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大会议向“模糊决议”开刀 2001年2月12日 06:46 中新社广州二月十一日电(记者 张传熙)一份详细列明广东省政府七个机关单位人员编制、财政预算到款细项以及其他说明数据、长达三十页纸的“省级七部门预算”文件,今天送到出席本年度省人大会议的七百名代表手中。 而在往年,人大代表在审议预算报告时看到的只是二十多个大类数字,根本无法接触这些细致的数字,连一些部门究竟有多少编制、需要多少经费都无法知晓。 这是今年广东省人大会议出现的一个变化。这一变化预示着人大敢于向一些明显存有弊端的“模糊决议”方式开刀。 分析家认为,这是中国人大制度走向健全、走向有效率监督的可喜信号。 在以往省人大会议的首日,广东省财政厅的官员提交的预算报告只需列出大类数字和一些原则说明,就算完成职责。数天后若获得通过,则这份显示上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新年度预算安排的文件,就宣告得到认可和允许付诸实施。今年则不同,财政厅厅长除了要循例作预算报告外,还须提供几份详细说明文件,包括七个省级部门预算、省级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各市总预算数字等。 广东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徐德志表示,本次大会计划设立一项新的法规“预算审批监督条例”,旨在完善此项监督。他表示,这项条例应人大代表要求拟制,并将提交会议表决。 他在解释此项立法动机时表示,广东财政收支总量比较大,有必要加强审查监管;而深入审查政府预算,方能将审查监督落到实处,有助于提高预算草案的透明度。 本次人大方面要求政府所作的预算报告,必须严格按照国家《预算法》规定编制部门预算和单位预算。 徐德志解释说,往年人大在审议批准政府预算时,只掌握二十多个“类级”收支总数,而具体体现其使用的三百多个“款级”、五百多个“项级”的财政资金,则完全由政府主导支配,人大则要承担批准预算的全部决策风险。徐德志认为这种做法存有缺憾,如得不到解决将有损人大的威信,并妨碍监督的开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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