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闻社主办 |
|
江苏淮安市原副市长受贿被判处8年徒刑 2001年1月4日 16:28 中新网南京1月4日消息:日前,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终审判处原淮安市副市长李海峰有期徒刑8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1万元。 扬子晚报报道说,法院查明,李海峰自1995年至1999年,通过调动别人工作、工程发包等接受各种贿赂共计17.9万余元,其在担任淮安市工商局局长、淮安市副市长职务期间,共19笔受贿事实被检察机关查实。1999年12月6日,李海峰被刑事拘留。去年5月19日,李被淮阴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1年。 李提出上诉,二审法院经审理认定,李海峰主动揭发他人犯罪,经检察机关查证属实,可认定为重大立功表现,依法减轻处罚,并处没收财产1万元,追缴赃款16.1万元及电脑、手机、金项链予以没收。 相关报道:杭州市副市长叶德范涉嫌巨额受贿被逮捕并撤职 相关报道:广西公安厅特勤队副队长借查赌受贿被判无期 相关报道:浙江一正厅级干部涉嫌受贿被判刑 相关报道:特大诈骗案牵出海口副检察长受贿徇私枉法案 相关报道:江苏两驻德干部贪污受贿被判刑 相关报道:江苏宝应两名县官嫖娼受贿被查办 相关报道:原南通市副市长潘宝才夫妇涉嫌受贿案开审 相关报道:南京下关区拆迁办副主任受贿一万七千九百元被判刑 相关报道:南京一银行行长因贪污受贿被判死缓 相关报道:原常州海关稽查科长因放纵走私、受贿罪被判刑 相关报道:江苏原泗洪县人大主任李元章受贿被判刑 相关报道:成克杰严重受贿犯罪案件警示录 |
|||
| 新闻大观 | 中新专稿 | 图文专稿 | 中新图片 | 中新影视 | 中新出版品 | 中新电讯 | 中新专著 | 中新英才 | | |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