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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警方逮捕“法之华三法行”头目 2000年5月10日 08:18 中新社东京五月九日电(记者 刘莉生)日本东京警视厅和静冈县警组成的联合搜查总部今天以涉嫌诈骗逮捕“法之 华三法行”头目福永法源等十二人。通过长期的调查和搜查,警方断定福永法源等炮制只有自己才能听到的所谓“天声”目的 是诈骗敛财,其所谓宗教活动本质是有组织的诈骗犯罪。 警方对该教团实行了长达四年的调查,去年十二月对相关设施进行了同时搜查,今天又对原教主福永法源等头目的十 八处住宅实行强制搜查。据东京警视厅生活经济课公布近期的调查结果,该教团聚敛的钱财高达八百多亿日元(合人民币七十 亿元左右),其中以“修行费”的名义向信徒收取的金额占七百多亿日元。 该教团成立于一九八零年,一九八七年取得 宗教法人资格,现在日本全国有十四处活动据点。该教团的头目福永法源声称拥有超能“天行力”,按照只有自己才能听到“ 天声”指示教团的运营,参加过“修行”活动的信徒达三万多人。 据调查,该教团将聚敛的大量钱财投资于与宗教无直接关系的经营活动中,其中二百五十亿日元投资于购买土地、建 造房屋,五十四亿投资于小酒馆、卡拉OK、超市、出版公司、旅行社等。该教团八八年于静冈县富士市收购一点八公顷土地 ,花费四十多亿日元兴建教团总部“富士天声村”、“天地堂”等十几处设施,九五年在东京涉谷区收购一千多平方米土地, 建立“宇宙能源馆”作为演讲会场,此后又收购五千多平方米土地,兴建“樱花会馆”、“右脑会馆”等设施,九八年耗费二 十亿日元收购热海市内高级温泉旅馆作为教徒疗养设施,命名为“人间愈院”。该教团将运营的娱乐、超市、出版、旅行等行 业的公司统称为“G1集团”,教团以“天纳金”、“经营指导费”的名目分别向各公司征收营业额的百分之七和百分之一。 警方认为,该教团为了不动产和公司经营的投资资金而不断劝诱信徒入教,属于诈骗行为。 福永法源于八九年前后开始声称“能自由自在地操纵‘天行力’为教徒治病”,实施所谓“足底诊断”,以足底的形 状占卜人的运气。他制订了“足底诊断”的实行手册,让头目们吓唬前来看病的人假如不按他的方法“治疗”的话会导致癌症 ,并让信徒每人缴纳一百万日元以上的巨额费用参加“研修会”,让信徒为了“积德”而购买二百多万日元一幅的画轴、一千 万日元一个的印有福永法源手掌图形的画框和二千万日元一个的“佛舍利”。 现在日本全国共有一千一百多人在八个地方法院提出起诉,要求赔偿金额达五十四亿六千万日元。福冈地方法院于上 月底首先做出裁决,原告全面胜诉,要求“法之华”支付二亿二千多万日元的赔偿金。 日本警方表示将继续对“法之华三法行”做出深入追查,探明教团的集团诈骗犯罪的真相。(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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