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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佩斯朱时茂获赔33万

2000年12月7日 11:20

  中新网北京12月7日消息:陈佩斯和朱时茂这对给无数人带来笑声的喜剧搭档一年前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法庭上曾流下眼泪,昨天上午,当他们二人再次出现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庭上时,终于露出了胜利的笑容,他们打赢了官司,保护了自己创作的小品的著作权,并获赔33万余元。

  去年,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在未经原告许可的情况下,在出版发行的VCD光盘中使用了陈佩斯和朱时茂在历届春节晚会上表演的脍炙人口的《吃面条》、《拍电影》、《警察与小偷》、《主角与配角》、《警察与小舅子》等8个小品。陈佩斯和朱时茂认为,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侵犯了其著作权、表演权、获得报酬权等,要求赔礼道歉,并赔偿166万余元。

  昨日上午9点半,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公开宣判,法院认为,虽然中央电视台对春节晚会整体享有著作权,但陈佩斯朱时茂并未丧失对他们作品的著作权和表演权,所以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的行为构成侵权,判决被告立即停止侵权、登报道歉,并赔偿二人经济损失333293元。

  据《江南时报》的报道,打赢官司后,陈佩斯和朱时茂非常激动。他们说,为了打这场官司他们付出了高昂的代价,包括被中央电视台封杀。但是这个代价付出得值得,没有法律的保护和制约,中国的文化产业就无法健康地发展。

  被告方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则表示保留答辩意见和上诉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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