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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区政府将详细研究推行高官问责制度

2000年10月15日 08:11

  中新网香港十月十四日消息: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董建华在刚发表的第四份施政报告中,提出必须加强高官的问责制度,成为施政报告最受瞩目的焦点之一。财政司司长曾荫权今天回应外界的评论说,政府会成立专责小组详细研究问责制,但不会仓卒推行司局级官员合约制。

  曾荫权今天下午出席一公开场合时表示,行政长官提出的高官问责制,并非急就章地推行,政府会成立小组研究推行的问题。相信整个落实的过程,不会影响政府服务,以及公务员结构的完整性和效率。

  他强调,行政长官在施政报告提出加强司局级官员问责性,有助于提高政府的认受性,令施政更加畅顺;至于是否要实行司局级公务员合约制,仍有待详细研究。

  政制事务局局长孙明扬今早在出席立法会政制事务委员会会议后表示,政府内部现时只有初步的构思。当中的内容仍需要补充,因此暂时未能把“问责制”的具体内容与及实施的时间表,提交立法会。

  特首在施政报告内提出加强高官问责性,多个政党成员表示,加强高官问责是好事,但由于现时的高级公务员身兼行政及政治责任,分清权力及划明责任所在是先决条件。

  民建联立法会议员陈监林向记者表示,现时大众倾向针对个别事件要求高官负责,在这种风气下,所谓问责性或许会出现偏差,他建议在现时公务员条例内加入新条款,订明司局级官员的权责才是合适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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