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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年首脑会议各种安排的情况说明(5) 2000年9月5日 15:15 发言名单、发言、文件、口译 据大会第54/254号第54/261号决议,在3天期间内将举行6次全体会议,每天两次,时间为上午9时至下午1时,和下午3时至6时。 由于千年首脑会议是一个独特的、具有象征意义的时刻,因此担任大会第五十四届会议主席的国家代表和担任大会第五十五届会议主席的国家代表将共同主持首脑会议。 参加首脑会议的将包括会员国、观察国、教廷和瑞士,以及巴勒斯坦(以观察员身份)。 为了让所有发言者都能在首脑会议上发言,发言时间限于5分钟,但有一项了解,就是不排除颁发较长的发言稿。为便利遵守时限,讲台上装设的提示灯会在5分钟时限将届时闪亮。 大会堂内仅颁发印有大会文件标记的千年首脑会议的正式文件和即将在全体会议上宣读的讲稿。 第54/254号和第54/261号决议还规定,千年首脑会议还将按照下列时间表举行4次互动式圆桌会议: 2000年9月6日星期三,下午3时至6时; 2000年9月7日星期四,上午10时至下午1时,和下午3时至6时; 2000年9月8日星期五,上午10时至下午1时。 四次圆桌会议将在经济及社会理事会会议厅举行,由一位国家元首或政府首脑担任主席。 鼓励会员国以国家或政府首脑作为代表参加圆桌会议。每次圆桌会议的主席由各区域集团与大会主席协商确定。每个区域集团将确定如何分配其成员参加圆桌会议。 圆桌会议的其他组织事项可由进一步协商确定。 千年首脑会议发言名单由抽签确定。 最新的千年首脑会议发言名单可到S-3001室领取。发言名单的任何变动或增添应以书面通知大会和经济及社会理事会事务司(S-3001G室,电话:963-5063,传真:963-3783)。 应事先向秘书处提供拟在千年首脑会议中发言的讲稿至少30份;如做不到,务请各国代表团在发言者发言前向口译员提供5份讲稿(供译成其他5种正式语文)。代表团如希望把发言稿分发给所有代表团、观察员、专门机构、口译员、记录员和新闻干事,则需要提供350份。以联合国的一种正式语文写成的发言稿的电子版,最好以Microsoft Word文档格式作为附件发给DPI@un.int,以供在千年首脑会议网址 联合国网址(www.un.org/millennium)刊登。如希望向新闻界分发发言稿,请见下面的资料。鉴于千年首脑会议的警卫安排,发言稿须由代表团持有限制区通行证的一名代表在上午8时至9时30分之间送到大会堂后面的发言稿接受处,请从47街闪电闸门游客入口处,经过电子检查区,然后乘大堂西边的电梯到接受处,在接受发言稿的专用服务台交给秘书处代表。服务台仅接受当天的发言稿。 以大会六种正式语文之一所作的发言将翻译成其他正式语文。任何发言者可用正式语文以外的一种语文发言;不过在这种情况下,根据大会议事规则第五十三条,该代表团必须提供口译员或以一种正式语文提供发言稿的书面翻译。根据秘书处接受作为发言稿正式案文的口译或书面翻译,由联合国口译员译成其他正式语文。如果提供书面翻译,有关代表团应向口译员提供一名既懂发言所用的语文又懂发言所译成的正式语文的人员,以协助口译员紧跟译文并确保发言与口译的同步进行。关于口译非正式语文的细节安排,包括非联合国口译员进入大会堂口译室等事项,必须事先与口译处主管Elena Howard女士联系(SA-B31室,电话963-82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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