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闻社主办
 中国新闻社 Media999 ad




新闻大观>>新闻报道

千年首脑会议各种安排的情况说明(8)

2000年9月5日 15:10

  采访证

  在2000年8月25日星期五前,媒体代表可到以下地点办理采访证:

  训研所大楼,第一大道801号(45街西北角)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时至下午4时45分办公;下午1时至2时关闭

  从2000年8月28日星期一至9月22日星期五,媒体核证中心设在以下地点:

  FF大楼,东45街305号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时至下午5时办公;下午1时至2时关闭

  千年首脑会议之前几天和会议期间的办公时间如下:

  9月2日星期六上午9时至下午5时

  9月3日星期日上午9时至下午5时

  9月4日星期一(假日)上午9时至下午5时

  9月5日星期二上午7时至下午6时

  9月6日星期三上午6时至下午6时

  9月7日星期四上午8时至下午6时

  9月8日星期五上午9时至下午5时30分

  已持有有效联合国通行证的记者不需要再申请千年首脑会议采访证。所有其他人必须在2000年8月21日星期一之前申请采访证,他们要填写一份采访证申请表,申请表可在以下地点领取:

  媒体核证和联络股,联合国S-250室:

  电话:(212)963-6934/-2393/-2392/-3866/-7164,

  传真:(212)963-4642

  训研所大楼媒体核证处(第一大道801号)

  联合国网址www.un.org/millennium

  世界各地的联合国新闻中心和办事处

  国家元首、政府首脑或代表团团长的随行记者团所有记者必须填写一份采访证申请表(见附件二),附在有关国家常驻代表团的正式信函内列出媒体代表的姓名、职衔和所属单位,交给:

  联合国新闻部

  新闻和媒体司

  媒体核证和联络股股长

  国家元首、政府首脑或代表团团长的随行记者必须前往核证中心报到,在出示国家护照和另一份带有照片的有效身份证明后,照相并领取联合国通行证。

  欲报道千年首脑会议的所有其他媒体要前往核证中心,出示其总编辑写给媒体核证和联络股的委派函后领取联合国通行证。还需要出示两份带有照片的身份证明(如护照、本国新闻采访证、警察新闻通行证、驾驶执照等)。

  出于安全原因,请记者团所有记者随时佩戴联合国通行证和本国记者证。

  媒体中心和其他设施

  秘书处大楼三楼供记者使用的设施包括按商业费率计算的电话、传真和因特网服务。大会大楼三楼的记者快餐厅将作为备用区,供记者团、特别是官方摄影师和摄像师等待轮流进入指定小间使用。这些地方还装有电源插座和播放大会堂会议实况的电视机。

  联合国将在第1会议室设立媒体中心,供当地和外来的记者团使用,其中提供以下技术服务:

  以英文播放首脑会议全体会议实况的闭路电视机;

  提供NTSC和PAL制式的视频播发;各媒体机构必须提供自己的录象机(大多数摄像设备不能接受视频输入);

  提供音频播发以供录制正式会议实况,并有语文选择,包括会议的“会场”发言和六种正式语文的口译(阿拉伯文、中文、英文、法文、俄文和西班牙文);

  向媒体宣布一般事项的传呼系统;

  电话线(需用信用卡)和电源插座(110伏);使用膝上型计算机的记者必须自备调制解调器;

  联接因特网的计算机;

  文件分发(包括新闻稿)。

  9月6日至8日问讯处将有工作人员全日值班,协助记者解决实质性和组织性的问题。

  媒体中心

  电话:(212)963-9611/-9612/-9613

  联合国视听材料

  联合国可提供照片、录像带和盒式录音机。在千年首脑会议期间,提供这些服务的办公室每天上午9时起办公。

  向各国代表团提供的照片,仅收取象征性费用;经核准采访的记者可获免费提供。上午发言的照片在当天下午即可提供;下午发言的照片在第二天上午即可提供。请向下列单位询问和索取照片:

  联合国照片保管室

  S-805-L室

  电话:(212)963-6927

  传真:(212)963-1658

  发言的录像带(仅有彩色电视制式(NTSC))以VHS和Betacam SP两种制式提供,需付费用。提前预定的录象带,尽可能在发言后立即提供。以后订购的录象带将在第二天提供。请注意因复制的能力有限,复制要求将按收到的先后顺序处理。以后订购的录象带将在第二天提供。欲订购发言录像带,请洽:

  联合国电视台

  电话:(212)963-7652

  传真:(212)963-3860

  实况电视输送由商业电视公司提供,详情请洽:

  联合国电视台

  电话:(212)963-7650

  传真:(212)963-3860

  请注意,在千年首脑会议期间,联合国电视台不提供单方面电视制作服务。

  发言盒式录音带由下列单位提供:

  联合国录音保管室

  (设在1-B地下第一层中央大厅,GA-27室)

  电话:(212)963-9272/-9269

  传真:(212)963-3860

  发言一般以原始(“会场”)语文提供。订购口译员六种正式语文之一的译文录音带的特殊要求应事先提出,但要视有无录音设备而定。

  代表团可免费索取每次发言的录音带一盒。额外拷贝、日后订购和其他特殊要求则需付费,请洽:

  录音股

  GA-13-C室

  电话:(212)963-7658

  小组采访

  由于后勤和空间方面的考虑,几乎所有的视象媒体采访工作都由选定的媒体采访小组进行。这些采访小组的员额全部保留给联合国电视台、联合国摄影师、国际通讯社和摄影机构。至于报刊媒体机构,联合国记者协会应将其代表人选通知新闻部。

  国家元首、政府首脑或代表团团长的随行官方记者团,包括官方摄影师,不得参加这些采访小组。但有一个例外,即在本国元首或政府首脑或代表团团长参加的任何午宴上,准许官方摄影师加入采访小组。在任何情况下,这些采访小组均由新闻部联络人员负责陪同。

  电话:(212)963-6934

  传真:(212)963-4642

  大会堂内视象媒体报道

  官方摄影师和官方电视工作人员将有机会从大会堂四周的记者厢内轮流拍摄本国元首或政府首脑或代表团团长的发言。由于场地有限,他们不得留下来拍摄特别会议期间的其他发言。少数照片摄影师也将获准由新闻部联络人员陪同,从大会堂后面的“桥”上拍摄发言时的照片。大会大楼三楼的联络服务台将负责协调这些活动。

  媒体联络服务台,电话:(212)963-7756/-3353

  大会堂记者旁听席入场券

  大会堂记者旁听席为媒体代表设置的座位有53个。入场券将于开会前半小时在三楼媒体联络服务台分发,先到先得。

  电话:(212)963-7756/-3353

  向新闻界分发发言稿

  代表团如希望向新闻界提供其国家元首、政府首脑或代表团团长的发言稿,应将150份发言稿送到设在第1会议室的媒体中心(在第一地下层,1-B),

  另将150份送到三楼记者区文件分发台。没有影印设施可供影印这些发言稿。

  联合国新闻稿

  新闻部将提供千年首脑会议公开会议的英文和法文新闻稿,可到三楼文件分发台和媒体中心领取。其他事项应向新闻处询问。

  电话:(212)963-7211/-2360

  背景材料

  如需关于首脑会议、秘书长千年报告和重要议题的新闻材料,参看联合国网址www.un.org/millennium。若要获得更多资料、采访的建议和其他相关的协助,请洽新闻部公共事务司。

  电话:(212)963-6870/-1453

  传真:(212)963-0536

  电子邮件:pascale@un.org

  因特网

  联合国网站将在www.un.org/millennium用英文全面报道千年首脑会议,其他五种正式语文在各种语文网页上报道。联合国网站将用英文和法文现场网播首脑会议的全体会议情况,以及一些记者招待会。该网站也将提供发言的原文文本、新闻稿、电台节目和照片,以及关于首脑会议的背景资料。千年首脑会议的网播将保存六个月。

  记者简报会

  每天中午将在S-226室为记者举行简报会。

  双边会谈的报道

  开放供报道的双边会谈可供拍照。报道这些会谈的媒体代表须在三楼联络服务台集合,然后在新闻部联络人员陪同前往拍照。

  条约签署/批准活动的报道

  媒体代表可从代表入口处(地面层)附近的特设平台上,报道首脑会议期间的条约签署和批准活动。将留出空间供为数有限的摄影师使用。

  媒体联络服务台

  电话:(212)963-7756/-3353

  记者招待会

  在千年首脑会议期间,将在S-226室和第2会议室举行记者招待会。

  记者招待会清单将每天公布。代表团如希望预订房间举行记者招待会,请洽:

  发言人办公室

  电话:(212)963-7704

  媒体的其他询问

  若要了解关于媒体的更多资料,请参看2000年7月12日“向记者提供的说明”(DPI第5619号说明)。

  进餐设施

  在千年首脑会议期间,媒体人员可使用下列进餐设施(营业时间待定):

  自助食堂(秘书处大楼-一楼)

  记协俱乐部(秘书处大楼-三楼)

  职工小餐厅(秘书处大楼-四楼)

  奥地利咖啡馆(大会大楼-第一地下层)

  自动售货机/记者快餐厅(大会大楼-三楼)

  
相关专题:千年首脑会议


新闻大观>>新闻报道


| 新闻大观 | 中新专稿 | 中新图片 | 中新影视 | 中新出版品 | 中新论坛 |


主编信箱

新闻标题检索:

Media999 ad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