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超级女声”总决赛6进5比赛中,一曲《月亮之上》让很多歌迷更加喜欢纪敏佳,但这也招来了一场官司———由于没交著作权使用费,佛山市顺德区孔雀廊影音电器公司一纸诉状将上海天娱传媒有限公司、北京粉色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和北京东方影音公司等三家公司告上黄浦法院,经过调查后,法院已于近日正式立案受理,预计将在10月下旬开庭。
孔雀廊公司在诉状中称,他们从《月亮之上》词曲创作人何沐阳处取得了此歌的著作权。2005年超女6进5比赛中,纪敏佳演唱了这首曲子。事后又被天娱传媒等三家公司收录在“2005超级女声精装纪念特辑5”《六进五决赛(上)现场》的这张光盘中出版发行。在此过程中纪敏佳和三家公司从未得到孔雀廊公司的许可,也未支付任何使用费用,孔雀廊公司认为这种行为侵犯了其著作权。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方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20万元。
“纪敏佳没有得到我们公司的许可,就随便演唱我们的歌曲,也应该对此事负责,但我们出于其他原因的考虑,并没有把她列入被告名单。”孔雀廊公司的代理律师戎朝告诉记者,他们正考虑对纪敏佳另案起诉。
目前天娱传媒等三家公司还未就此案发表任何答辩意见。
【法律人士】
选秀节目中保护知识产权很重要
就此案,有关法律人士表示,今年选秀节目异常红火,目前“超级女声”、“我型我秀”等都将进入最后总决赛阶段。由于此类活动的参赛者多以翻唱歌曲为主,因此,如何在此类活动中切实保护音乐作品的知识产权显得尤为重要,各个选手和公司应该引以为戒。
【音著协】
海选比赛也应缴纳著作权使用费
记者了解到,由国家版权局和中国音乐家协会共同发起成立的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是我国惟一的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其工作主要是与作者签订合同,经其授权后代为管理其著作权的使用情况,譬如作品被他人公开表演、被复制发行、被网络传播、在商业场所播放等,协会可代作者收取费用。
“我们一直在强调对选秀类节目需要交纳著作权费。”协会法律部人员告诉记者:“根据《著作权法》规定,使用他人作品演出,表演者(演员、演出单位)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演出组织者组织演出,由该组织者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从这条可以看出,开演唱会是需要支付报酬的。如果无法一一找到词曲作者获得授权。此时可以联系音著协统一付费获得授权。”
音著协特别强调:“诸如超级女声、我型我秀等选秀活动,因其向公众传播,即便是海选比赛也应缴纳著作权使用费,因为他们使用了作者的表演权和广播权。作为主办方,应该在赛前就收集每位比赛选手的演唱曲目,统一为他们付费。但遗憾的是,目前很多主办方都对此缺乏法律意识。”
来源:上海青年报 作者:陈轶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