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漂亮女星陷"假广告门" 莫文蔚郑秀文仍支持SK-Ⅱ

2006年09月19日 14:48

    林心如在香港出席护肤品牌SK-Ⅱ新产品新闻发布会,展示新产品。 (资料图) 中新社发 邓庆乐 摄



 

     2005年10月21日,顶级护肤品牌SK-II在北京幸福村艺术中心隆重宣布莫文蔚(Karen Mok)成为大中华地区代言人(资料图) 中新社发 杜洋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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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由莫文蔚、大S、刘嘉玲、林心如、林忆莲、萧蔷、郑秀文等漂亮女星任代言人的日本SK—Ⅱ品牌多项化妆品被国家质检总局查出含有禁用成分。消息传出,令人震惊,也给爱美一族当头浇了一盆冷水。令人震惊的还有明星们的反应大多不以为然,没有一点自我反省。郑秀文表示会继续使用该护肤品;莫文蔚也说:“到目前为止,我不会停用。”

  再次上告刘嘉玲

  实际上,对明星为SK—Ⅱ品牌的代言早就有了质疑。不少人就因为听了刘嘉玲说:“使用4周后,肌肤年轻12年,细纹减少47%”而前去购买。江西消费者吕萍使用后,不但没有变得年轻,反而出现了皮肤瘙痒和灼痛。由此,去年夏天她把刘嘉玲告上法庭,要求对方赔偿。虽然这场官司后来败诉了,但她在这次国家质检总局查出该品牌含有违禁物后,再次上告明星刘嘉玲,不屈不挠地要讨个说法。

  值得一提的是,去年吕萍因使用该品牌受伤一事经媒体曝光后,刘嘉玲的反应冷漠。按理说,事出之后,明星应与消费者一起调查了解该品牌的真相,对自己所代言的产品负起责任来,如产品真有问题,应该致歉和反省。但刘嘉玲却公开表示:“我和琦琦将继续支持SK—Ⅱ!”与社会大众的普遍反应截然对立。

  利欲熏心来坑人

  谁都知道,明星为产品代言或拍广告的报酬是十分可观的,据圈内人士透露,一则广告几十万、数百万元并不为奇,全年的代言广告收入更为可观。但明星为不合格产品做了虚假广告是否该承担部分法律责任,这最终应该由法律裁决。因为相信了明星的广告宣传而成了受害者,但明星面对消费者受害无动于衷,冷如冰霜,连一点道义上的谴责也没有,这就太不应该了。

  如今,明星虚假广告引发风波已变成屡见不鲜,这类广告成了坑人陷阱的吹鼓手。

  重赏之下勇者多

  郭德纲为某减肥茶做广告、刘晓庆代言某胶囊、范冰冰代言某饮料、陈小艺代言某口服液、唐国强为某医院代言、巩俐代言盖中盖口服液等,都因涉嫌虚假宣传或陷“广告门”丑闻或引发轩然大波而停播。如利用林忆莲、刘嘉玲、陶红、赵薇、宋丹丹、王小丫、徐帆等明星做虚假宣传的“天使丽人美容胶囊”,还被成都工商管理部门查处。穿着“北极绒”的笑星赵本山被外星人劫持后,冻在冰里毫发无伤,也被消费者告上法庭……

  为何有那么多明星勇往直前地接拍虚假广告呢,关键还是重赏之下必有勇夫,明星利欲熏心使然。

  观众厚爱抛脑后

  利用明星效应做广告,本无可非议,但明星是由大众的厚爱和信任扶持起来的,应该对大众要感恩才对,但如果见利忘义、昧着良心为虚假广告当“超级托儿”,误导、坑害大众,这就有悖于一个人最起码的道德准则。2年前,北京市消协曾发出“致社会名人、明星一封公开信”,意在道德层面对明星进行规劝,但效果甚微。与此同时,央视《东方时空》调查显示,有95.5%的被调查者不相信明星真的用过其代言的药品或保健品,认为他们的广告是演戏。这说明,明星广告的信誉已江河日下。

  轻松获利毁形象

  明星做产品广告并非有错,但为产品作虚假或夸大其词的宣传,却是误导和伤害了大众。虽然明星拍广告可轻松获利,但让大众上当受骗,其形象受损则是金钱所无法弥补的。当“追星族”不再拥戴明星,当大众产生反感,明星丢失的远比得到的更多,到那时,悔之晚矣。

  来源:新民晚报 作者:俞亮鑫 林艳雯


 
编辑:陈国青】
:::相 关 报 道:::
·刘嘉玲涉嫌代言虚假广告 受伤消费者将提起诉讼
·因假广告被骂“坑农” 赵本山称根本没做该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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