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健翔告前妻分割财产和讨要女儿抚育权的两起案件有了一审结果,黄健翔获得了女儿的抚育权和一套房屋及一个车位,但他需要向前妻支付56848元的购房贷款。
黄健翔与前妻孙某的官司从今年8月份开始。黄健翔在他的两份起诉书中称,他与妻子在西城区民政局办理了离婚手续,但离婚后,前妻孙某却始终没有遵守离婚协议承诺。黄称,离婚时他们双方在协议里写得很清楚,部分财产和女儿的抚养权都归他所有,而他已按协议把属于前妻的东西归还了,可前妻则一直拿着他的财产和物品以及户口本不肯归还。
黄称:“我找她谈过很多次,但没有什么作用,一开始只是想办法刁难阻止我见女儿,后来索性让我找都找不到。现在我没有任何办法,她给我的精神造成了很大痛苦。”
记者了解到,黄健翔在与前妻的离婚协议书中约定:双方感情破裂自愿离婚;双方婚生女儿黄某在协议离婚后由黄健翔拥有抚养权,黄健翔同意并保证孙某探视孩子的权利;双方现有建外SOHO一居室一套包括房子内现有家电设备及车位的所有权归黄健翔,由孙某负责尽快办理全部过户手续,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由黄健翔负责交纳银行按揭款……
在此案开庭时,孙某提出了反诉,要求黄健翔偿还其离婚后所付银行贷款56848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黄健翔与孙某签订的离婚协议书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对双方当事人均具有约束力,双方均应遵守。离最后法院判决支持了黄健翔要求确认其对女儿的抚养权及要求取得建外SOHO的房屋及车位的所有权,孙某有探望的权利,并且黄健翔应当向孙某支付其所付的银行贷款。
(来源:北京娱乐信报 作者:郭志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