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0月5日电 SOGO礼券案签结后陈水扁妻子吴淑珍全身而退,但国民党“立委”邱毅紧盯不放,他4日前往台北“地检署”状告发吴淑珍收取的27.7万元(新台币,下同)礼券是“不当得利”,理当偿还。
据香港中通社报道,邱毅指出,在刑事上检察官固然没起诉这几个人(吴淑珍、黄芳彦),但是在“民法”上他们明显触法。他说,“民法”181条规定,如有不当利得必须偿还,所以吴淑珍27.7万、黄芳彦219万、陈辜美贵10万元的礼券,都要偿还。
邱毅还透露,李恒隆提领1482万元礼券,检方其实已经查出其中1100多万的流向,但在起诉书中只字未提,只说其中吴淑珍女士消费了27.7万元。邱毅质疑,吴淑珍尚未消费的礼券,是否转售给贵妇人团拿去使用,这些检察官都避而不查,如何让人心服口服。
台北“地检署”查出吴淑珍确实有收受并消费太流公司负责人李恒隆的SOGO礼券27.7万元;对此,国民党发言人黄玉振4日表示,陈水扁多次说谎,违反身为“最高元首”的诚信原则,应该遵守承诺,立即辞职下台以示负责。
黄玉振指出,陈水扁曾经公开宣示,如果包括他在内的“第一家庭”成员,曾经收受过李恒隆、太设集团总裁章民强、远东集团负责人徐旭东或前“总统府”副秘书长陈哲男等任何一人所赠送的SOGO礼券,他就会负起责任辞职下台,虽然现在检方侦查终结,以查无吴淑珍涉及太百经营权之争的事证签结,但也已经证明吴淑珍确实有收受过李恒隆的礼券,陈水扁不要再硬拗,应该兑现承诺。
话锋一转,黄玉振痛批,陈水扁习惯性说谎,一开始先说SOGO礼券是吴淑珍跟友人共同集资购买,后来又说没有“直接”拿他们四个人的礼券,最后又承认是李恒隆姐姐给黄芳彦后,再转送给吴淑珍的,说法前后不一,自相矛盾,严重损害自身的诚信,也让当局的公信力荡然无存。
此外,虽然SOGO案的起诉书把“第一家庭”及“御医”黄芳彦的消费日期、明细,表列巨细无遗,但对照之前府方的澄清新闻稿,发现出入相当离谱。“总统府”在4月主动公布吴淑珍消费明细,日期包括2月20日、2月底及3月6日,共三笔消费。但比照检方数据,吴淑珍2月20日两笔消费加起来28000元,3月2日18000元,3月6日2万,4月5日18000多元,一共是五笔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