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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陈水扁任内拥有“刑事豁免权”,台湾检方就算查出他确实拿了黑钱,也只能以“一时无法侦查”为理由,暂时报结或搁置案件
台湾首例司法查办“总统府”账目案正处关键时期。台当局“监察院审计部”日前证实,2005年度“国务机要费”中高达3684万新台币因无法说明用途而移送司法调查,检方也初步确认“有违法之嫌”。
由于此案直接关系陈水扁本人,岛内系列弊案掀起的政治动荡再度达到高潮。亲民党再次在党内展开联署“弹劾案”,“台联党”也称,若证实陈水扁的确“违法”,将要求陈水扁辞职下台。
审计结果触目惊心
冲击陈水扁及“总统府”的“国务机要费发票案”,经由“立委”和民众检举后,台当局“审计部”与检方相继介入,并发现重大疑点。
台“审计部”日前公布该案核查结果,2005年度的4786万元总支出中,总计有77%的支出得不到合理解释。其中2407万元“总统府”以“机密”为由拒绝提供单据供审查,1277万元单据不清楚,无法说明用途。
“审计部”在核查中发现,从2003年至2005年间,“国务机要费”核销单据出现5家商号发票,包括君悦饭店、“国宾饭店”、SOGO百货、引雅珠宝和聚玉斋珠宝公司发票,怀疑“总统府”连续多年以私人消费报销公账。
其中,君悦饭店发票早在6月即由“台湾红”董事长李慧芬揭露。目前旅居澳洲的李慧芬称,返台住宿君悦的单据全让其堂姐、“贵夫人团长”李碧君拿去给吴淑珍销账。而在SOGO单据中,有超过1500万元是采购礼券,疑与吴淑珍介入SOGO经营权有关。
“审计部”日前已将核查报告送达台“立法院”,并已请“最高检”展开司法调查。台“最高检”也令下属的查缉黑金行动中心“放手查、积极办”。
蓝绿均有查办呼声
直指陈水扁本人的“国务机要费”案,再次激发台湾政坛震荡。
7月31日,亲民党在党内再次联署“弹劾总统案”,并寻求其他“在野党”支持。对此,台湾前任“监察委员”叶耀鹏指出,陈水扁利用他人发票虚报“国务机要费”的行为不但“荒腔走板”,而且蔑视“法律”,已构成“在野党”发动弹劾他的理由。
在绿营方面,“台联党”秘书长罗志明称,若证实陈水扁的确“违法”核销“国务机要费”,“台联党”将要求其辞职下台。李登辉也表示,他赞成“审计部”查办陈水扁。
台湾《联合报》社论说,陈水扁“国务机要费”发票案,已经到了“纸包不住火的地步”。“目前呈现的种种迹证显示,倘若案情的发展与社会的认知一致,则本案极可能是陈水扁亲身直接涉嫌贪渎的大丑闻、大弊案,亦必将巨幅增添陈水扁引咎下台的压力。”
陈水扁握有“豁免权”
但是,贪恋权位的陈水扁,是不可能自愿下台的。该案于6月引爆后,“总统府”先是回避不回应,而后尝试以“南线机密外交”、“人道援助”等说法为“不明支出”解套,尤其是千方百计替陈水扁夫妇开脱责任。
更让台湾民众寒心的是,只要陈水扁还在任上,无论他是否涉及不法,检方都“动不了”他。因为依岛内所谓“宪法”规定,为保障“总统”行使职权、维护政局安定,除犯内乱、外患罪外,“总统”在任期中享有一定范围的“刑事豁免权”,非经罢免或解职,检察官都无法起诉或不起诉他,必须等到“总统”卸任后再分案或继续侦办。
也就是说,台湾检方就算查出陈水扁确实拿了黑钱,也只能以“一时无法侦查”为理由,暂时报结或搁置案件,直到陈水扁被罢免或卸任的一天。罢免是不可能的了,因为“立法院”2/3同意的高门槛根本无法跨过。指望陈水扁不堪压力引咎辞职更是天方夜潭,愤懑的台湾民众只好数着指头等着2008年他的任期届满。
来源:国际先驱导报 特约记者:汤耀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