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1月28日电 台北市长马英九任内汇入账户的1500多万元(新台币,下同)“特别费”,市府安排最快明后天由马英九亲自公开说明,且不排除请马妻周美青一起出席。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北市府危机小组最近忙着收集马英九任内所有捐款单据、感谢状、汇款回条及任何可供证明捐款的资料;并比对周美青账户中,由马英九转汇给她代为捐赠的款项。
市府官员表示,目前统计马英九市长任内捐款总额近8000万,扣除两次选举补助的4700万、选举结余款230万及11月捐的1100万后,今年10月以前共捐超过1500万。市府预定在今天最后一次的危机小组会议中,将资料整理完毕,明天送交检察官。
由于马英九公益捐款中,整理出多笔由周美青代汇款单据,也传出检调侦查重点在马英九是否将“特别费”转帐入周美青账户,因此市政府才建议,若周美青愿意亲自说明平日家用情形,有助弭平不利传言。
市府官员说,由于传出检调将以马英九“特别费”案作为其它类似案件的办案参考,在“特别费”制度本身有其历史因素及结构陷阱下,顾及马英九若因制度本身定义不清而被起诉,造成社会、政治重大冲击,因此在不公布捐款对象名称等细节、不透露侦办进度等原则上,仍应公开说明捐款情形。
市府法规会及律师团与马英九沟通后,拟定“无贪污犯意、历年捐款超过‘特别费’总额”及“现有法规未规定记帐、缴库,事后认定贪污有违信赖保护原则”两策略,并主张捐款不论来自选举补助、薪资或“特别费”,都视为“马市长捐款”。
附:马英九市长任内捐款情况
1998年至2002年选举补助款: 4750万 “新台湾人文教基金会”、“敦安社会福利基金会”、“中国国际法学会”、“中华联合劝募协会”、“政大指南法学基金会”
选举节余款: 230万 “中华民国国际法学会”
薪资“特别费”等帐户:1500多万(上任至今年10月)清查中 600万(11月17日,分别捐给11个团体) 550万(11月20至22日,分别捐给17个团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