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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法院判决一起争议案件 艾滋病患须搬离社区

2006年10月12日 15:42

  中新社香港十月十二日电 台北消息:台北地方法院十一日判决,收容艾滋病患的台湾关爱之家协会,应搬离台北市再兴社区。

  据称,这是岛内第一件社区管委会采诉讼途径,“驱逐”艾滋病患暂时“群居”社区的案例。

  综合《中国时报》、《联合报》十二日报道,前“司法院”副院长汪道渊的儿子汪其桐在台北市木栅再兴社区买了一栋五层楼别墅,去年以每月一元的租金租给关爱之家协会,收容了二十多名艾滋病患,其中有五、六名艾滋宝宝。关爱之家搬进社区后,引起其它住户恐慌,社区管委会通过决议,要求关爱之家搬家。

  关爱之家表示,台北市政府曾函释指出,关爱之家提供无家可归的艾滋病友暂时容身处所,“不属于收容机构性质”,因此关爱之家没有违反社区规约。

  但法院不采台北市政府的见解。法官认为,关爱之家有收容艾滋病患之实,“属艾滋病感染者中途收容机构”。法官指出,台北市政府列管的艾滋病带原者有一千三百零九人,关爱之家就收容了十四人,占百分之一以上;艾滋病患与住户间的接触机会相较增加,且艾滋病患集中的医疗废弃物处理都对社区居民的健康及心理造成严重威胁。

  案件宣判后,关爱之家创办人杨捷表示,法官的判决等于宣布艾滋病友不得在社区居住,根本违背“卫生署”保障感染者基本人权的法令。关爱之家不会迁离,也准备提出上诉,长期抗战。 (完)


 
编辑:秦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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