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司法向权力靠拢,揭弊揭到不得不办才极不情愿地去办,办案过程拖拖拉拉,形同为嫌犯争取时间毁灭证据﹔侦办过程如同一出不断修改剧本的连续剧,最终是让违法者逍遥法外。
莎士比亚在《哈姆雷特》里,如此讽刺司法﹕“在这个世界腐败的潮流下\犯罪者金光闪闪的手会被正义推开不顾\而经常也显示那败德的价钱\它将会把法律买到自己这一边”。
人们看到了这样的句子,再印证最近台湾司法侦办“第一家庭”和“第一亲家”所涉弊案的表现,都会发出沉痛的苦笑。台湾之病在政治,而政治之病无法遏抑,则在于司法。当司法站到了权力一边,贪腐滥权免于法律之责任,选举出来的“总统”已和古代的皇帝无异。台湾的弊案丑闻已扬名国际,现在则是台湾的司法也加入了这个让人叹为观止的行列。
就以最近这么多弊案丑闻为例,台湾的检调部门从未主动去侦办任何一案,都是爆料已爆得不办不行了,才心不甘情不愿的出手,其效率之差,速度之慢,让人看了都生气。
而在这么多弊案里,陈水扁女婿赵建铭所涉及的“台开内线炒股案”,以及扁妻吴淑珍所涉及的“太百股权案”和“SOGO礼券案”,无疑是最关键的案件。“台开炒股案”乃是一长串案子里的一支,它还包括了前面的“台开联贷案”、“台开土地开发案”,以及与赵建铭本人及其父母有关的内线交易、脐带血代言案等。至于吴淑珍所涉弊案,则因为和陈水扁距离最近,当然也最受人们重视。
由于两个人,一个是“总统”之妻,一个是“总统”女婿,检察官和检察官的上司,他们在办案时,无论是受到压力,或者是主动向权力靠拢,都让这些案子在办的过程里留下许多痕迹,足以显示出从办案的进程、侦办方式,都有一整套剧本在那里,而其终极目的,当然是要帮助陈水扁解套。这些案子可疑之如下﹕
一、检调办案,由相关的旁证证明检调上层的“法务部长”及“调查局长”和陈水扁之间保持着讯息的畅通,因而陈水扁这边始能随时调整说词。当与弊案有关的人已参与并被告知侦办的方向,这已不是在办案,而是在一起演戏了。这样自然不会办出什么结果来。
二、检调办案有太多事情都大违常理。例如办案最讲究坚实的证据,而且要围绕着最重要的嫌疑人进行搜证。但台湾检调则否。台开案被迫不得不办之后,检调只是在外围人物上绕圈子、问口供,最后才问最重要的涉嫌人,而且对他的住家并不展开搜证。这样拖拖拉拉形同是在替嫌疑人争取时间,让他去湮灭证据和设计好说词。
而台开案最重要的乃是它上游的联贷案,根据常理,为了查联贷是否违法,理应对各联贷银行的内部纪录加以查证,但检调却不去做这种最基本的动作,而是找了“财政部长”来问,“财政部长”说没有,他们即认为没有。这不是办案,而是在套招。吴淑珍的礼券案亦然。它在拖延太久之后,许多原始资料都已被销毁,没有了坚实的证据,只靠所有当事人的口供。这样办案又怎么可能办到点上呢﹖
三、吴淑珍的礼券案,“总统府”方面一直在拖拉中根据爆料内容和办案重点与进度而修正剧本,最后终于在御医这个关键人物身上设定好了停顿点。吴淑珍承认“间接”拿了礼券,以前曾经说过的“绝无拿礼券”以及和一堆贵妇“合买礼券”全都不算。一个嫌疑人一再变化说词,最后那个说词必定不是真正的原样。台湾弊案办到最后,其实是出且演且修正剧本的连续剧,剧本不断修改,真相当然被修掉了。
四、随着“罢免案”已成为过去,加上年底北高两市长选举在即,于是就在最近,检调已必须加工收案。女婿赵建铭这部分,已正提出了起诉书。但由起诉书的内容以观,与其说是“起诉书”,倒不如说是“脱罪书”,因为其它情节可能更重的联贷案、买官案等,全部“签结”,意思是说“证据不足”,不办了。其中有许多理由都非常的不可思议。台湾对内线交易极宽,内线交易罪办成的例子极少,而且也极易翻供。从这样的角度看,女婿赵建铭最后说不定还真的没事﹗
西方谚语有曰﹕“法律绵密如网,唯强者能钻透之。”台湾弊案滔天,换了别的地方,不但政权可能垮台,一堆人可能还得入狱。但在台湾却不然。台湾政治人物早已懂得“唯知法,始能犯法亦合法”,于是整个侦办过程,其实只不过是一场让犯法变成合法的荒诞剧而已。看着这些弊案像没事一样被划下句号,又怎不让人感慨呢﹖
来源:摘自香港《亚洲周刊》(内容有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