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七月十日电 (记者 黄少华)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和华夏银行今天下午在人民大会堂签署《支持台资企业发展合作协议》,决定在五年期内,华夏银行为台资企业意向性提供总额为二百亿元人民币的融资支持和多种金融服务。
国务院台办主任陈云林在协议签约仪式上表示,《支持台资企业发展合作协议》的签订,为台资企业提供专项融资支持和金融服务,是大陆第一家股份制商业银行为支持台资企业发展而推出的一项积极措施,是落实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凡是涉及到台湾同胞利益的事情都要认真对待,凡是向台湾同胞做出的承诺都要认真履行”重要指示的又一举措,必将有助于进一步改善台资企业的融资环境,有助于台企更好地在大陆发展。
华夏银行董事长刘海燕则表示,华夏银行一直关注海峡两岸经贸交流和台资企业在大陆的发展,此次与国台办合作,发挥华夏银行作为股份制商业金融机构具有的灵活、便捷融资优势,努力为台资企业搭建一个良好的融资平台,通过互利、诚信合作,共同实现支持台资企业发展,促进两岸经贸交流与合作的目标。华夏银行将在操作和审批程序上优先办理台资企业授信申请,希望通过与台企的具体合作,实现多方共赢。
随后,陈云林和华夏银行行长吴建在合作协议书上签字。华夏银行南京、上海、福州、苏州等分支行代表则分别与十二家台资企业负责人签署授信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