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收入分配制度,规范收入分配秩序,构建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社会收入分配体系,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迫切要求。这项工作关系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关系到广大干部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的充分发挥,对 于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新局面具有重要意义。中央政治局研究改革收入分配制度的会议精神使广大人民群众深受鼓舞,社会各界十分关注。就此,我们采访了人事部、财政部、民政部和劳动保障部的有关负责人,请他们就这项改革的有关情况向大家作了介绍。
问:我国为什么要进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其重要意义何在?
答: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不断深化,劳动、资本、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原则逐步确立,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格局逐步形成。随着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城乡居民收入较大幅度地增长,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取得长足进展,城镇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水平相应提高,人民生活总体上达到了小康水平。但是必须看到,收入分配领域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城乡之间、地区之间、行业之间的收入差距还在扩大,一些行业收入水平过高,分配秩序比较混乱,妥善处理和解决这些问题,必须进一步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理顺收入分配关系,这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方面。收入分配问题解决好了,社会公平能够得到维护和实现,各方面的社会关系才能协调,人们的积极性才能充分发挥出来,整个社会才能充满活力。
问: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将遵循哪些原则,要达到的目标是什么?
答: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将遵循以下原则:一是坚持和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坚持各种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二是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社会公平,合理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使全体人民都能享受到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成果。三是进一步理顺分配关系,完善分配制度,着力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有效调节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努力缓解地区之间和部分社会成员之间收入分配差距扩大的趋势。
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目标是要通过深化改革,建立科学合理的工资制度;通过规范秩序,遏制收入分配的混乱现象,逐步缩小地区间、部门间的收入差距;通过统筹兼顾,着力构建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社会收入分配体系。
问: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受到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请介绍一下当前推进这项改革的主要原因。
答:首先,改革公务员工资制度是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必然要求。公务员法已于今年1月1日开始施行,公务员法明确规定“公务员实行国家统一的职务与级别相结合的工资制度”。按照公务员法的规定,需要对现行的公务员工资制度进行改革,建立国家统一的职务与级别相结合的、科学完善的公务员工资制度。根据公务员法的规定,今年3月召开的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也把改革公务员工资制度作为今年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确定下来。其次,现行的公务员工资收入分配面临的矛盾和存在的问题比较突出,改革势在必行。一是收入分配秩序比较混乱;二是工资制度不尽合理;三是工资管理体制需要完善。这些问题说明,原来的工资制度已难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不利于建立规范和谐的收入分配秩序,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公务员工作的积极性和队伍稳定,必须深化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第三,改革公务员工资制度和规范公务员收入分配秩序,可以引导和带动整个社会收入分配制度的改革,逐步理顺社会各方面的收入分配关系,对于构建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社会收入分配体系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
问: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的主要特点是什么?
答:主要有以下三个特点:一是重在建立新制度,形成新机制。通过简化工资结构、增设级别、增强级别功能、完善工资调整办法等措施,进一步加强工资的激励作用,促进公务员队伍建设。二是适当向基层倾斜。我国公务员队伍60%在县以下基层单位,92%是科级以下人员。为了鼓励广大基层公务员安心本职工作,工资改革中采取了相应的倾斜措施。主要有:加大低职务对应级别数,使低职务公务员有充分的晋升空间;实行级别与工资等待遇适当挂钩,使基层机关因机构规格和领导职数限制没有晋升职务机会的公务员也能提高待遇;对县乡党政主要领导高定级别等等。三是向艰苦边远地区倾斜。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扩大实施范围,提高津贴标准,增加津贴类别,建立动态调整机制。这对于扶持艰苦边远地区公务员提高工资收入,缩小地区间收入差距有着重要作用。
[1] [2] [3]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