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法大学硕士郝劲松起诉地铁公司要求退还5毛钱如厕费一案,昨天在北京市一中院终审败诉。这是郝劲松提起的第7次个人公益维权官司,此前有两次诉讼胜诉。
因地铁天安门东站未设免费厕所,郝劲松只能使用免冲式环保投币式移动卫生间,并支付5毛钱。郝劲松认为,地铁公司设置收费厕所,违反国家计委关于禁止公共客运场所厕所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随后,他起诉北京地铁运营公司,请求法院判令其退还他的如厕费5毛钱,并对地铁复八线天安门东站未设固定免费厕所一事,作出书面解释和道歉。
地铁公司表示,复八线9座车站在设计之初就没有建公共厕所,为解决乘客如厕问题,公司投资在车站的非付费区域设置了9套18座移动式免冲卫生间,收取5毛钱充抵购置成本及使用期间的维护费。
法院查明,原国家计委发布的文件规范中,不包括地铁,不涉及地铁等城市公交场站内厕所收费问题。法院认为,郝劲松提出复八线厕所违法收费的理由不足,他提出地铁运营公司退还如厕费以及道歉的要求也被驳回。同时,法院指出,郝劲松提出地铁复八线厕所设计存在缺陷,并要求地铁公司予以解释等问题,因涉及设施设计的合理性、可行性等多种因素,是不可能也不应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调整和解决的。
对此次判决,郝劲松说,他准备换一个车站,再次对地铁公司提起诉讼。同时,郝劲松成立一个郝劲松公益研究中心,准备对听证制度提起诉讼。(来源:京华时报;记者孙思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