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和“劳”是否匹配
在中央垄断企业内部,一个主流的观点是,形势比人强——宏观形势很大程度决定了一些垄断企业是盈利还是亏损。一个有力例证是,一些逐渐失去垄断地位的央企,利润正在快速地蒸发。
据《21世纪经济报道》报道,随着宏观经济形势的变化,“十二豪门”的排名也不断变换。和2004年的排名相比,由于中海油、神华和中铝的高速增长,中国电信、宝钢和鞍钢的位次不断后移。如果今年钢铁行业继续不景气,宝钢、鞍钢是否还能待在“十二豪门”的圈子里都很成问题。
因此有人提出,垄断企业职工收入跟利润挂钩,而垄断企业的利润有多少是“天帮忙”,又有多少是“人努力”的结果?
与此相关的一个尖锐观点是,一些垄断企业占据了巨量的社会资源,维持的却是一份低效率。
给国家电网公司做过审计的一家著名会计师事务所随手就举出了一例。
“国家电网公司在昆山一个火电厂,共有190名员工,而发电机组、功率一模一样的一家民营企业,只有32名员工。”上述会计师介绍说,“可那个国有厂的工资却比民企还高。”
在国资委的推动下,一些央企开展了与国际同业企业对标活动。国家电网公司与国外大型电力企业如英国国家电力供应公司、法国燃气公司等16家公司的主要经济指标做了比较。结论是:国家电网公司的销售收入利润率、净资产收益率处于第四区间,与国外大型电力公司相比落后,反映公司资产经营的效率较低。
以上一系列数据,支持这样一个观点——要规范垄断企业的收入分配秩序,就要加快垄断企业的改革,尽快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对此,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副研究员张本波表示:一个基本的方向是尽量减少行政性垄断,能放开的就放开。对于不能或暂时不能放开的垄断行业,我们希望能提出一些原则性的建议,比如对垄断行业的垄断利润和正常经营利润的划分标准,该如何确定;对垄断行业要进行一些事前调节,如征收资源税;完善垄断行业工资形成机制,用税收手段调节员工的高收入等等。
张本波说:“在对一些垄断行业工资规范时,还是要把握好一些市场规律,寻找该行业的相关参照系,分析其利润结构和资产结构,正确评估其垄断利润与正常经营所得利润,在此基础上再谈调节。” (稿件来源:市场报,作者:汪生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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