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7月13日电 据国防科工委消息,在不久前国防科工委召开《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宣贯会上,国防科工委副主任孙勤指出,导致安全生产形势严峻的最根本原因是企业存在的“小、散、低”问题。
孙勤说,“小”:就是企业规模普遍较小,达不到经济规模。“散”:就是企业数量多且布局不合理。“低”:就是企业的装备技术水平低,本质安全生产水平低。目前,民爆行业多数企业生产设备落后,工艺布局不合理,危险场所作业人员过度集中,一旦发生事故极易造成群死群伤;一些企业安全投入少,欠账多,设施设备差,本质安全度低;有些企业安全培训流于形式,职工安全意识薄弱,安全防范能力较差,违章操作现象时有发生;部分企业领导对安全生产重要性认识不足,存在侥幸心理,片面追求经济效益,超员、超量、超产、超时,甚至组织突击生产,增大了安全生产的压力。
在指出了民爆行业存在的“小、散、低”问题症状之后,孙勤分析了其存在的原因。他认为,这个问题是多年累积形成的。由于历史原因,特别是法规建设的严重滞后,民爆行业长期游离于市场经济的边缘。 1984年的条例规定,民爆产品属于“国家计划分配物资”,“严禁企业自销”,这使得民爆产品的生产、流通和使用环节被人为地分隔开来。合同审批等管理模式也导致民爆市场的地区分割和地方保护现象,市场分割和地方保护造成的直接后果就是形不成有效的市场竞争,无法实现优胜劣汰。
由于没有竞争压力,小企业安于现状,大企业失去了发展的空间。管理体制上的障碍导致的机制性问题,致使全国民爆行业长期处于“小、散、低”的局面,与发达国家相比,中国民爆行业在企业规模、技术水平、人员素质、本质安全程度等方面存在着巨大的差距。
孙勤说,是民爆行业严峻的安全生产形势催生了新的民爆条例诞生。新条例第十条明确规定,设立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应当遵循“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这为中国民爆行业的产业组织结构调整和布局调整提供了法律依据,体现了国家对民用爆炸物品实施宏观调控的总体指导思想。
孙勤说,针对民爆行业“小、散、低”的落后状况,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必须下决心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通过法律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以及政策引导方式,来调整民爆企业的布局,使其逐步趋近合理。在充分发挥市场这一“看不见的手”对资源配置的基础作用的同时,也要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基本原则,赋予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民爆生产企业实施宏观调控的手段,使市场调节与政府宏观调控有机地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