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睦邻友好合作条约签署5周年 中俄关系获4大进展

2006年07月01日 14:23

  中新网7月1日电 据中国外交部消息,2006年6月30日,俄中友好协会、俄科学院远东研究所等中俄友好团体在莫斯科国际关系学院隆重举行《中俄睦邻友好合作条约》签署五周年纪念大会。中国驻俄罗斯大使刘古昌应邀作题为《重温世纪条约,再创中俄关系新局面》的主旨报告。

  刘古昌简要回顾了中俄关系发展历程和《中俄睦邻友好合作条约》产生的时代背景并指出,该条约的签署是中俄国家关系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大事件,是中俄领导人从双边和国际关系现实出发,着眼两国和两国人民的根本利益,顺应和平、发展、合作的时代潮流而做出的高瞻远瞩的战略决策。

  刘古昌指出,五年来的实践充分证明,条约所倡导的宗旨和原则是完全正确和经得起时间检验的。条约作为指导两国关系发展的纲领性文件,为两国关系发展奠定了可靠的法律基础,提供了有力保障。五年来,在条约精神的指引下,中俄关系获得了全面快速的发展,达到前所未有的高水平。

  首先,中俄政治互信明显提高,均视对方为可信赖的战略伙伴。两国领导人频繁互访和会晤,极大地增进了相互理解和信任;建立健全了有效的合作与磋商机制,及时化解双边关系中出现的问题和疑虑;在关键时刻和在涉及两国主权和领土完整等重大敏感问题上相互给予有力支持,切实维护了双方的根本利益;两国顺利解决了历史遗留的边界问题,消除了双边关系中的一大隐患;两国军事和军技合作不断向更高层次和更广领域推进,首次联合军演取得巨大成功,实现了两军关系的历史性突破。高度的政治互信已经成为推动两国关系发展的重要动力和可靠保障。

  第二,中俄各领域务实合作已真正驶入全面、深入发展的快车道,两国关系的物质基础得到加固。5年来,中俄贸易平均每年增长30%以上,去年已接近300亿美元。大项目合作开始起步,中方投资和承包建设的“波罗的海明珠”、“联邦大厦”等重点工程已经顺利展开;继田湾核电站一期工程之后,中方愿在二期继续选择俄作为合作伙伴。中方通过铁路从俄进口原油、双方修建从斯科沃罗季诺到中国的原油管道支线、中方参与俄油气田上游开发、俄在华从事油气产品下游加工销售等方面的合作不断取得重要进展。这种合作给两国人民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好处,有力地促进了双方的经济发展。

  第三,中俄在一系列重大国际和地区问题上的协作显著增强。在维护和平、促进发展等大政方针上,在解决伊拉克、朝核、伊核、联合国改革等重大国际和地区问题上,在打击恐怖主义、毒品走私、预防禽流感等新威胁上,中俄积极沟通,密切合作。实践表明,中俄战略伙伴关系对各种国际和地区问题的解决发挥了重要作用,对国际形势的健康发展产生越来越大的影响。中俄关系已成为当今世界的重要稳定因素,其国际意义和战略意义显著提升。

  第四,人文和地方交流高潮迭起,中俄关系的社会基础和舆论环境明显改善。两国教育、科技、文化、学术界交流与互访激增,在俄罗斯学习的中国留学生约有15000人,去年来俄旅游的中国公民已近100万人次,俄赴华旅游人数已达到215万人次。俄各地兴办“孔子学院”、“中国文化中心”等热情高涨,“汉语热”持续升温。地区合作日益活跃,成果丰硕,正成为中俄关系发展的强劲拉动因素。两国媒体交流频繁,相互报道积极、友好。这为两国关系的健康稳定发展塑造了有利的社会和舆论氛围。

  刘古昌强调指出,重温条约所阐述的重要基本原则及其弘扬的和平思想和时代精神,从中得到许多重要启示。首先,要始终坚持从战略高度审视中俄关系。中俄睦邻、友好、合作与两国的战略利益密切相联,也直接影响着国际战略大环境。只有坚持从战略高度来认识、维护和推动中俄关系,才能确保中俄关系的航船乘风破浪,不断驶向前方。第二,要始终坚持以双赢原则深化务实合作。在争取和维护自身利益的同时,也要充分考虑和尊重对方的关切。第三,要始终坚持以发展的眼光增进相互了解。一方面要发动社会各界,广泛进行交流和接触,增加了解和心灵沟通,另一方面要用发展的眼光了解和认识对方,从而使中俄“世代友好”的思想日益深入人心。第四,要始终坚持以平常的心态解决双方合作中出现的问题。本着相互尊重、相互信任、平等协商的精神,及时妥善地解决前进中的问题,使中俄友好合作不断向更高水平发展。

  与会人士对刘古昌大使的报告报以热烈掌声,予以高度评价,认为报告不仅是对条约签署五周年的最好纪念,也是对中俄关系发展成果的全面总结,对两国关系未来发展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阿列克谢耶夫、德拉切夫斯基、库普佐夫先后发言,热烈祝贺《中俄睦邻友好合作条约》签署五周年,表示完全赞同刘古昌大使对该条约的高度评价,认为该条约不仅为中俄在二十一世纪进行务实合作和战略协作奠定了重要而坚实的法律基础,为中俄解决双边关系的重大问题提供了有力的依据,而且使中俄建立了新型的国家关系,为世界各国处理相互关系树立了光辉典范,对当代国际关系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他们特别指出,根据该条约的精神,两国领导人决定在今明两年相互举办“国家年”活动。这是中俄关系史中史无前例的创举,必将进一步增强中俄关系的社会基础,并对两国战略协作伙伴关系的进一步深入、持续发展做出新的贡献。他们纷纷表示将继续积极致力于推动中俄关系发展,调动各方面的力量,积极促进有关部门落实条约内容,使中俄关系不断取得新的成就。

  《中俄睦邻友好合作条约》于2001年7月16日由中俄两国元首在莫斯科签署。在签署后不到半年的时间内,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和俄罗斯联邦议会上下两院先后顺利审议并批准了该条约。2002年2月28日,中俄外交代表在北京互换了条约批准书,标志着两国已完成各自国内全部法律程序,条约正式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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