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六月二十八日电 (记者 朱大强)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罗干今天在此间强调,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要始终坚持“稳定压倒一切”的方针,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和法律监督职能,依法严惩严重刑事犯罪,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为经济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创新型国家,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罗干是今天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贯彻《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的决定》大会上做上述强调的。
罗干说,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司法机关,担负着惩罚犯罪、维护稳定,化解矛盾、促进发展的重要任务。当前,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正处在关键的发展时期,同时也是人民内部矛盾凸显期、刑事犯罪高发期、对敌斗争复杂期。充分发挥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职能作用,对于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他说,要按照中共中央转发的《中央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初步意见》的要求,积极稳妥地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不断健全完善司法工作机制,提高司法能力。
罗干指出,全国各级法院、检察院的广大法官、检察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要坚持“公正与效率”的法院工作主题和“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推上一个新的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