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本报刊登了黄健翔从央视辞职的消息,并披露是因为体育频道一位资深主持人S君向台领导写检举信而导致黄健翔辞职。同时,黄健翔也发出了《告小人书》,以回应对方的指责。在辞职之前,两位主持人已经进行了一次惨烈的PK,我们来看一下双方各自的“炮弹”(有删节)。
检举信:
黄健翔同志近期违反播音员主持人相关管理规定,未经批准参加社会活动,其中包括“时尚先生”评选及相关仪式、与某网站合作的“黄健翔进校园系列活动”、金鸡百花电影节,还有在德云社10周年庆典上与足球记者董路合说相声。
参加上述活动时,黄健翔未和台里、频道以及播音组内的任何负责人通报,而且以自己有事为由,要求安排值班的编辑将自己负责的节目取消由他人代替,导致2006年10月28日及29日夜间原本应由他负责解说的两场德甲直播改由段暄解说。
黄健翔同志的种种行为是一种无组织、无纪律的表现,这样发展下去,将为台里和频道带来不可预料的严重后果,同时也为组内强化制度、强化管理带来了很大的压力。
《告小人书》:
所谓时尚先生的评选活动,我只是应邀参加了该杂志的十周年纪念酒会,因为该杂志发过我的图片。至于他们的先生评选,是不需要我同意的,被列为候选人的很多人,包括梁朝伟、周润发和周杰伦,都是不需要授权的。这样的活动,人家也不会给钱请谁去参加,连商业活动都不算,能算什么活动?
如果参加一个杂志的活动也算社会活动,也需要请示,那领导们一天就别干别的了,光请示批示这样的事情就够忙的了。这跟我玩票说相声的事情类似:我们台里有的主持人喜欢唱京戏,有的喜欢打高尔夫,他们参加票友活动或者名人邀请赛,是否需要请示呢?S这样的名人赛参加得不少,是否都要请示呢?什么叫社会活动?我出家门做的任何事情都可以叫社会活动,看病、吃饭、唱歌、踢球、打官司,都需要跟领导请示吗?
我在清华的讲座,学校老师同学将近一千人在最大的讲座教室听了两个小时,反响很好,而且学生组织还送来感谢信。这是为什么?难道这样的讲座也错了吗?我也不拿一分钱!!
电影频道的活动,是本台节目,台里几年前就有文件,鼓励优秀的主持人跨栏目跨部门做节目,只要是本台的就鼓励。这次的百花奖晚会,电影频道是统一发了邀请的,既然没有人问我,我就以为领导知道了,都是自己台的节目,有什么大事?也许问题在于我还不是优秀主持人吧?呵呵,可是人家偏偏就邀请我这个不优秀主持人了啊?我有什么办法?我还能劝人家改为邀请他去吗?对了,咱们那些优秀主持人,哪个不走穴挣钱啊?要我搜集资料给台里监察室送去吗?很容易的。连他们拿多少出场费我都清楚。
列为罪状的我的这几件事情,有一个是商业活动吗?挣钱吗?找罪名都找不到,还舔着脸咬人。
我的意思,先管好那些优秀主持人,给我们看看榜样,好知道知道什么是该请示的,什么是该汇报的,否则,我真不知道是不是连我晚上去酒吧去钱柜之类的也要跟领导汇报请示。
(来源:重庆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