频 道: 首 页|新 闻|国 际|财 经|体 育|娱 乐|港 澳|台 湾|华 人|留 学 生|教 育|健 康|汽 车
房 产|电 讯 稿|图片·论坛|图片库|图片网|华文教育|视 频|供 稿|产经资讯|广 告|演 出
涓浗鏂伴椈缃-404椤甸潰
■ 本页位置:滚动新闻
站内检索: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全国人大常委会下周对物权法草案进行第六次审议

2006年10月20日 19:37

    2006年3月13日,安徽淮北新华书店内,读者在翻阅《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草案)文本。 中新社发 谢正义 摄


版权声明:凡标注有“cnsphoto”字样的图片版权均属中国新闻网,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使用。

  中新网10月20日电 定于10月27日至31日举行的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把继续审议物权法草案纳入了会议议程草案,这将是对物权法草案的第六次审议。

  作为中国民法草案最重要的组成部分,物权法草案于2002年12月与民法草案其他部分一起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首次审议。 在随后的四年间,物权法草案在民法草案九个组成部分中被排在立法进程最优先的位置,先后经过了二审、三审、四审和五审。

  社会各界对物权法草案的意见主要集中在与民众切身利益和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领域,如征收征用中“公共利益”的含义、城市居民能否到农村买房、防范国有与集体资产流失、不动产统一登记、明确集体所有制的财产范围等。草案在吸纳社会各界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许多与民众切身利益相关的问题进一步得到明确。

  一周后,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对物权法草案进行第六次审议。至于物权法草案何时通过的问题,有关专家表示,像物权法这样的重要法律,需要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表决。


 
编辑:李淑国】
:::相 关 报 道:::
·公共利益界定成物权法争议点 专家建议人大表决
·情况复杂 物权法草案对"公共利益"未作具体界定
·审议中的物权法草案可能删除有关“居住权”规定
·物权法草案五审:体现平等保护原则 强调国资保护
 

涓浗鏂伴椈缃-404椤甸潰

  打印稿件
 
涓浗鏂伴椈缃-404椤甸潰
[每 日 更 新]
- 中国赴日留学人员人数累计达到九十万人
- 台"陆委会"副主委:江陈会对两岸关系具重要意义
- 大陆海协会副会长张铭清抵台湾 参加学术研讨会
- 国产新舟60支线飞机成功首航 飞行平稳噪音不大
- 阿利耶夫再次当选阿塞拜疆总统 得票率为88.73%
- 九名中国工人在苏丹遭绑架 大使馆启动应急机制
- 证监会:城商行等三类企业暂停上市的说法不准确
关于我们】-新闻中心 】- 供稿服务】-资源合作-【留言反馈】-【招聘信息】-【不良和违法信息举报
有奖新闻线索:(010)68315046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法律顾问:大地律师事务所 赵小鲁 方宇
[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京ICP备05004340号] 建议最佳浏览效果为1024*768分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