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中新网10月18日电 10月11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强调,任何社会都不可能没有矛盾,人类社会总是在矛盾运动中发展进步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个不断化解社会矛盾的持续过程。
新华社今天受权播发《决定》全文。《决定》说,新世纪新阶段,中国面临的发展机遇前所未有,面对的挑战也前所未有。中国共产党要带领人民抓住机遇、应对挑战,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推向前进,必须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摆在更加突出的地位。
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这一重要文件指出,目前,中国社会总体上是和谐的。但是,也存在不少影响社会和谐的矛盾和问题,主要是——
城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很不平衡,人口资源环境压力加大;
就业、社会保障、收入分配、教育、医疗、住房、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等方面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比较突出;
体制机制尚不完善,民主法制还不健全;
一些社会成员诚信缺失、道德失范,一些领导干部的素质、能力和作风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还不适应;
一些领域的腐败现象仍然比较严重;
敌对势力的渗透破坏活动危及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决定》要求,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居安思危,深刻认识中国发展的阶段性特征,科学分析影响社会和谐的矛盾和问题及其产生的原因,更加积极主动地正视矛盾、化解矛盾,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不断促进社会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