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0月18日电 据华西都市报报道,昨日,四川省安监局与省监察厅联合通报了该省去年以来发生已结案的四起特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情况:四起特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分别是四川都汶高速公路董家山隧道工程“2005·12·22”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中国石油西南油气田分公司仁寿富加输气站“2006·1·20”特大(管道)爆炸伤亡事故;广安市岳池县“2006·3·15”特大沉船事故;“2005·10·4”龙滩矿井透水事故。
经调查认定,这四起特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均为责任事故,共造成110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3880万元,共追究相关责任人员73人,其中,企、事业单位51人,行政管理部门22人,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8人,受党纪处分2人,受政纪处分37人,同时受党纪、政纪处分25人;受到责任追究的领导干部中,厅级干部2人,县处级干部3人。据了解,这是该省因安全事故,公开通报并追究责任人员最多的一次。
岳池沉船:28人死亡县长引咎辞职
2006年3月15日,广安岳池县酉溪镇村民唐永胜驾驶其所有的乡镇自用船,在酉溪河发生特大沉船事故,造成28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50余万元。
调查认定,该事故是一起责任事故。广安市分管交通的副市长受到行政警告处分;岳池县委书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县长受到行政记过处分,并引咎辞职;分管安全的副县长受到行政记大过处分;岳池县酉溪镇镇长被开除党籍、撤销镇长职务;副镇长涉嫌渎职犯罪,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该事故共追究相关责任人员16人,其中: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1人;受党纪处分2人,受政纪处分8人,同时受党纪、政纪处分4人。另外责成广安市政府市长向四川省委、省政府作出深刻检讨。
龙滩矿井透水:28人死亡20人受处分
2005年10月4日21时15分,四川华蓥山龙滩煤电有限责任公司龙滩矿井(在建)发生特大透水事故,死亡28人,直接经济损失700万元。经调查该事故是一起责任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是当班作业人员未按规定施工探水钻孔,违章掘进施工,放炮诱发岩溶透水。该事故共追究相关责任人员20人。事故责任单位———四川华蓥山龙滩煤电有限责任公司被处以50万元罚款;四川中成建设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也被处以20万元罚款。
董家山瓦斯爆炸:44人死亡23人受处分
2005年12月22日,14时40分,都江堰—汶川高速公路建设工程项目C合同段董家山隧道工程右线隧道发生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44人死亡,11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2035万元。国务院组成调查组调查认定,该事故是一起责任事故。涉嫌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的该合同段项目经理部经理等6人被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给予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铁科院(北京)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四川都汶公路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党总支书记等17名事故责任人相应的行政及党纪处分;责成四川省交通厅向四川省人民政府作出深刻检查,责成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向国务院国资委作出深刻检查。
输气管爆炸:10人死亡14人受处分
2006年1月20日,中石油西南油气田分公司仁寿县富加输气站威远—青白江天然气管道(威青线)发生特大爆炸燃烧事故,造成10人死亡、3人重伤、47人轻伤,直接经济损失995万元。经调查认定,该事故是一起责任事故。该事故共建议追究相关责任人员14人,其中:政纪处分9人,同时受党纪、政纪处分5人。此外,仁寿县人民政府还向眉山市人民政府作出深刻检查。
昨日,四川省安监局还在通报中指出:通过对以上四起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发现了目前四川省安全生产工作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一是企业的主体责任不明确。二是部分业主违法乱纪。三是政府监管工作有待加强。四是基层干部群众观念不强。对此,省安监局要求,各地要认真学习,汲取四起特大事故的教训,狠抓安全隐患,尽量避免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 (杨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