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收自管的模式,让监管和运营老百姓的“养老钱”、“养命钱”面临越来越大的挑战
10月8日,在十六届六中全会召开的同一天,甘肃省政府对外发布消息称,该社会保障监督委员会已正式成立,其职能旨在全面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督管理。
种种迹象显示,在上海市社保基金案曝光后,决策层已决心将地方社保基金的监管和运营分开,甘肃的行动,可能只是个开始。
不仅是甘肃,近期各省纷纷高调贯彻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监督工作的通知》。
9月初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出的这一通知,要求地方政府强化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管理,原由地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保管的企业年金基金,须在2007年底之前,移交给具备资格的机构管理运营。
监管漏洞
据劳动保障部统计,截至2005年底,中国各项社会保障基金的规模已经达到18435亿元人民币,超过当年国内生产总值的10%。其中企业年金的规模约为680亿元。
9月26日,新华社援引北京的一些社会保障专家警告说,中国迅速膨胀的社会保障基金,在监管运营方面正在面临越来越大的挑战。
早在2004年5月1日开始实施的《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劳社部令20号)和《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劳社部令23号)就已经规定,企业年金基金需采用规范的市场信托运作模式。但上述规定并没有得到地方政府的有力贯彻,"上海社保基金案"便是一例。
在上述办法颁布前长达10年的时间里,企业年金一直由地方社保部门"自收自管"。2002年12月正式挂牌的上海市企业年金发展中心亦不例外--该中心是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下属的事业单位,上海市社保局对其有直接的管理权。
此前上海社保基金,曾委托浦东发展银行代为操作以增加利润,2002年上海社保局收回了管理权,并成立了上海年金中心,开始“自收自管”,很快就引发了“影响恶劣”的上海社保基金案。
大案频发
实际上,2004年《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出台之前,地方社保资金就已经“突破”了规定的投资范围。该《办法》第一次允许,企业年金基金除银行存款、国债以外,可投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产品”,包括短期债券回购、信用等级在投资级以上的金融债和企业债、可转换债、投资性保险产品、证券投资基金、股票等。
但早在2003年,上海企业年金中心便大举进入股市,当年底,就现身于28家上市公司的前十大股东。持股总量为6532万股,市值更是高达6.77亿元。2004年和2005年的持股市值分别为3.15亿和2.06亿元。
不仅仅是违规投资,据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的一份调研材料说,在很多地方,地方政府修路、建学校,甚至发工资缺钱时,都“首先想到挪用社保资金”。
见诸报端的亦不在少数,如河南省濮阳市劳动保障局,以减免企业应缴870多万元养老保险费为代价,换取6辆轿车使用权;四川省眉山市青神县政府,挤占挪用社保基金1245万元;黑龙江省阿城市社保局,将918万元借给企业用做流动资金和贷款担保等等。
据不完全统计,1998年以来,全国清理回收挤占挪用基金160多亿元,至2005年底,还有10亿元没有回收入账。“十五”期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接到挤占挪用基金举报案件96件。
上海标本
最早成立企业年金中心的上海和深圳,一直以来因社保基金获益颇丰。
而上海市企业年金发展中心成立之前,上海的养老金已经广泛卷入经济大潮。在该中心正式注册成立之前的2002年3月,就曾将34.5亿元社保基金"违规投资"到民营企业福禧投资。
而仅成立一个月的福禧投资,便凭借着这笔上海市民的“养命钱”,一举购得上海路桥发展99.35%的股权,从而获得沪杭高速上海段30年的收费经营权。是年,此前名不见经传的34岁福禧投资董事长张荣坤,便以1.45亿美元的身价,跻身福布斯中国大陆富豪排行榜第48位。
上海社保基金案只是社保“乱相”的一例,据统计,目前掌握在地方政府手上的社保基金高达1万亿元,且完全不顾中央约束,私自挪用社保基金现象并不少见。
为此,国家正在考虑将企业年金纳入中央监管。9月24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基金监督司司长陈良,在首届中国社会保障论坛上表示,社保机构将完全退出年金运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正在按照2004年出台的有关办法,积极稳妥地推进和指导地方社保机构,从现有的企业年金运营中退出来,推动存量企业年金向市场化管理转型。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还重申,禁止社会保险基金违规投资运营。要严格管理社会保险积累基金,除按规定预留必要的支付费用外,全部存入银行和购买国债,“在国家做出新的规定之前,一律不得进行其他投资”。(来源:财经时报;作者:郭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