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0月9日电 据人民日报报道,公安部近日出台《关于实施社区和农村警务战略的决定》,要求市、县公安机关要综合考虑辖区规模大小、人口多少、治安状况、警力数量等因素,科学划分警务区,合理配置警力。城镇社区和农村警务区至少要实现“一区一警”,居民和村民不出社区和村子,就能找到民警。
按照《决定》,在城市,原则上以社区为单位划分警务区。对于规模较小、治安平稳的警务区,实行一区一警,并以相邻警务区联勤的形式,加强协作配合;对于规模较大、治安复杂的警务区,实行一区多警。在农村,可以1个或多个行政村划分1个警务区,实行一区一警;有条件的地方,特别是对于城镇化水平比较高、治安复杂的地区,可以实行一区多警。
公安部要求深入推进市、县公安机关机构改革,进一步精简机关警力,充实、加强社区和农村警务区的警力。市、县公安机关现有民警中,凡没有基层一线工作经历的,原则上都要到基层一线特别是社区、农村警务区工作;派出所新增警力原则上都要充实到社区和农村警务区。
同时,公安机关还将加强社区和农村警务室建设。在城区和县城镇,应当依托社区设立警务室,使社区警务室建设与社区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并尽可能与社区居委会相邻。在农村,原则上1个警务区设立1个警务室。警务室一般应设在中心村或治安复杂的行政村,并尽可能与村委会相邻。对做出突出贡献的民警,经地(市)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用民警的姓名命名警务室。对于地处边远的农村警务室,民警可携带家属协助工作,并给家属以适当的补贴。
《决定》明确了社区和驻村民警的主要职责,提出他们是公安派出所从事治安防范、管理和群众工作的主要力量,主要开展群众工作、掌握社情民意、管理实有人口、组织安全防范、维护治安秩序。社区和驻村民警要通过走访调查、宣传发动、巡逻守护、实地检查、警情通报等方式做好警务工作。
社区和驻村民警的待遇将得到保障,《决定》明确,连续三次被市(地)级以上公安机关评优表彰的优秀社区和驻村民警,可以按照规定提前晋职或晋级;要按照基层高于机关的原则,建立与社区和农村警务工作相适应的民警福利待遇制度。(杜文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