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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考试作弊将通报给考生工作单位或所在学校

2006年09月18日 07:52

    资料图: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的人群 中新社发 张勤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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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9月18日电 据教育部消息,近日,教育部发出了《教育部关于做好2007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07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全面部署了2007年研究生招生工作,考生作弊情况将被通报给考生的工作单位或所在学校。

  《通知》指出,继续加强考风考纪管理,教育考生诚信考试。教育部要求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教育部等7部门《关于全面加强教育考试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通知》、《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要进一步严肃考风考纪。从制度和办法上完善考试安全保密工作的管理措施,从机制上提高考试安全保密工作的有效性。

  同时,教育部还要求各报考点要认真做好培训工作,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考场管理,加大对考试舞弊行为的查处力度,建立考生考试诚信记录。该记录将作为招生单位录取工作的参考,同时,考生作弊情况将被通报给考生的工作单位或所在学校。


 
编辑:李淑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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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年研究生考试1月20日-21日举行 报名准备就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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