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池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日前决定,罢免何闽旭安徽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此前何闽旭已被免去安徽省副省长职务。
记者从池州市获悉,池州市9月12日召开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听取、审议关于罢免何闽旭安徽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议案后,表决通过了《池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罢免何闽旭安徽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定》。
现年51岁的何闽旭曾任浙江省丽水地委书记,安徽省池州地委、市委书记,安徽省副省长等职。 (来源:新华网;记者周立民)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