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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环保总局怒斥个别地方政府“环保渎职”

2006年09月14日 16:27

  中新社北京九月十四日电 (记者 赵胜玉)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今天说,近日发生的甘肃省徽县水阳乡群众血铅超标和湖南省岳阳县饮用水源砷超标事件,是两起典型的当地政府及环保部门严重失职、渎职而造成严重后果的重大环境事件,对公众健康造成极大危害,应严厉追究当地政府有关负责人的行政责任。

  潘岳说,分析两起重大环境事件的原因,看似责任在企业,实则根源在当地政府,在地方保护主义,“政府不作为”是导致污染事件的根本原因,有关政府和部门负责人负有重要责任。一些市、县政府领导存在畸形的政绩观,为追求一时的经济发展,漠视人民群众的健康,甚至包庇纵容违法排污企业,充当保护伞。

  国家环保总局工作组在调查中发现,湖南省临湘市委、市政府在二00五年四月还公然下文对临湘市浩源化工公司、桃林铅锌矿化工厂两家非法企业进行“挂牌重点保护”;当地环保部门对这两家企业未履行任何环评手续,对他们的长期违法排污行为,视而不见,放纵不管;甘肃省徽县有色金属冶炼公司在当地环保部门支持下,竟通过了环境体系认证。目前,由于体制与利益等原因,某些基层环保部门充当了地方保护主义的“开路先锋”,愧对环保神圣的职责。

  潘岳披露,鉴于这两起事件严重危害群众健康,并造成了极坏影响,国家环保总局已向监察部作了通报,并建议甘肃、湖南两省政府在依法追究企业违法排污法律责任的同时,严肃追究当地政府有关人员的行政责任。


 
编辑:赵海燕】
:::相 关 报 道:::
·环保总局:甘湘两环境事件源于政府不作为 应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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