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公司的总经理竟然利用伪造的规划土地证书骗取了国土部门的建设用地批准书,然后借代办建设用地为名,套走了同行数千万合作资金。近日,增城市正大房地产有限公司总经理刘先生向时报报料称,自己被增城穗联房地产经贸公司总经理梁某骗走了2000多万。据介绍,同时还有多家公司受骗。目前,警方已介入调查。
2000万竟买了一块“子虚乌有”的土地
今年8月3日,时报记者接到增城市正大房地产有限公司总经理刘先生的报料,说增城市穗联房地产经贸公司梁某利用伪造的政府部门文件和土地规划证书,骗走了他2000多万元的款项,问题至今没有得到解决。
2000年初,刘先生在一个朋友的介绍下认识了增城的梁×堃,一番交谈之后,梁得知刘先生迫切需要办理建设用地等方面的业务,立即说他可以帮忙办理建设用地,并声称他手上有数千亩土地,可以出让部分给刘使用。经过商讨后,梁某同意为刘代办位于增城市荔城镇金竹岗、面积约280亩的用地,每亩价格是3.6万元,总款项是850万元,梁某负责国土局测量队出图费及技术处理费用等全部费用。之后,梁某以各种理由从刘先生处提取了2000多万元。
一段时间后,刘先生发现土地迟迟没有批下来,便到规划局咨询,一问才知道,梁某声称给他代办的那块土地根本就不存在,方知自己受骗了,随后向警方报案。记者看到梁某提供给刘先生的收据,上面的款项已超过2000万元。
骗局错漏百出
疑点1 2000年才相识,梁某提供的用地申请表时间是1993年
刘先生说:“当初梁是拿了增城城市规划局建设规划许可证来见我的。”从刘先生提供的材料和文件中,记者看到一份代办《建设用地批准书》协议书。该协议书称,作为乙方的增城市穗联房地产经贸公司代甲方办理坐落在增城市荔城镇金竹岗的一块土地的建设用地批准书,面积约为280亩,并约定了付款方式等。记者在乙方梁某提供的用地申请表上看到,申请表上的时间是1993年11月21日。同时,记者还发现增城县计划委员会文件上,针对该县正大房地产有限公司关于要求建设商住用房的报告批复上,时间也是1993年。让人疑惑的是,刘先生称他是2000年初才认识梁某的。
疑点2 1998年才成立公司,计委1993年就批复其用地?
记者仔细翻阅了刘先生提供的材料,发现梁提供给刘的两个增城县计委的文件中,两次抬头都写着“正大房地产有限公司”,时间也是1993年。
但刘先生告诉记者,他的公司是在1998年才成立的,“难道梁某如此具有预见性,能先知先觉知道我会成立公司?”说到这,刘先生掩盖不住心中的愤气。
记者在查阅这些材料中,发现有增城县计委的4个文件,分别是增计字(1993)464号,465号、466号、467号,这些文件是以批复的形式出现且都是单独给增城县正大房地产有限公司的,4个文件的落款时间都是1993年12月25日。
疑点3 增城计委多次给一家私人公司发文件?
另外还有两个增城市计委文件,一是增计字(1994)031号和033号,两个文件落款同是1994年1月10日,是关于要求建设商业住房用地立项的批复,并且同样也都是专门发给增城正大房地产有限公司的。
增城市规划局工作人员说,这些文件证实确是假的,“政府部门不会专门向一家私人公司发文件。”“但正是这些假文件和伪造的规划证书骗取了真的建设用地书,”刘先生的代理律师告诉记者,他们接案后经过多方调查发现除建设用地书外,其它的相关证件都是假的。
多家公司受骗警方介入调查
记者同时获悉,广州市检察院也曾就穗联公司和正大公司土地使用权转让费纠纷一案在2005年12月9日向法院进行抗诉。
广州市检察院抗诉书称,经正大公司申请,我院向增城市城市规划局调查,查明穗联公司为正大公司代办《建设用地批准书》讼争地块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不具有真实性。因此,穗联公司为正大公司办理的讼争地块的《建设用地批准书》违反法律规定,属无效文件。
针对刘先生指控梁某涉嫌违法犯罪活动,连日来,时报记者试图联系此事的另一当事人梁某,但其手机一直处于关闭状态。记者获悉,警方从8月20日已经介入调查。
据记者调查,被梁某以这种方式卷财的还不只刘先生一家公司,梁某也曾为增城市振宇拉链机械厂以代办《国有土地使用证》,套取了该厂32万多元。记者在增城市人民法院一份民事判决书(2001)增法民初字第708号上看到,增城市振宇拉链机械厂受骗一案中,梁某在法庭上承认伪造规划证是事实,且同意退回原告款项。增城市公安局西园派出所在接受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该所曾经扣押过梁某为振宇机械厂制造的假证。
部门说法 办事窗口有疏漏不法之徒钻空子
那梁某的这个真的建设用地书是如何获得的呢?8月5日上午,时报记者来到增城市规划局了解情况。该局办公室主任邱浩明告诉记者,这个事情他们早已知道,检察部门也来过好几次,“梁某的土地规划书完全是假的,我们这里根本查不到这个所谓的土地规划书,何况梁假证上的印章也是假的,印章上名称是增城市规划局,而其实那时我们局还只是增城城镇建设办公室。我们已经就梁某伪造规划部门假证一事还专门向增城市公安局报警。”
邱浩明说,除了梁某这单伪造规划部门的证件外,增城市没有出现第二个这样的人,但梁某是如何获取国土部门真的建设用地书的,规划部门并不清楚。
8月7日下午,时报记者到增城市国土与房屋管理局。办公室一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称,由于该局领导都换了好几茬,但梁某一案大家是知道的,“当初梁某拿着伪造的规划土地证书来国土部门时,由于受当时信息资源等条件限制,不像现在电脑联网,信息互通,所以一般窗口承办人员很难辨别规划书的真伪,而且以前只要复印件就可以了,不像现在办证必须拿原件来核对,所以给了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机!”(记者 辛思力)
来源:信息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