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9月8日电 据江南时报报道,苏州市民黄小姐这几天一直忧心忡忡,9月9日本来是她重新回到大学攻读本科的日子,然而,她却担心自己会和这个盼望已久的日子失之交臂。因为,黄小姐的大专毕业证书和一些相应的证件都被留在她前一个工作单位,至今无法拿回。昨日,黄小姐了讲述了她的苦恼。
2004年,黄小姐从苏州卫校护士专业毕业,同年7月与当时在建的苏州市九龙医院签下2年的工作合同。在合同里,有这么一条特殊规定。如果医院送职工出去培训、进修的话,员工必须留在医院服务满5年。今年7月,黄小姐签订的工作合同到期了,她决定暂时不工作了,而是到大学里去攻读本科,给自己充充电,可是令她没想到的是,医院以她违反合同规定擅自离职为由扣下了她的毕业证书和一些相关证件,除非她赔偿医院5万元的损失费。
黄小姐表示当初是由于九龙医院还没有盖好,医院才将她们安排到其他医院。她们之中有些人去了上海的医院,另外一些包括她则留在苏大附一院。平时做的也就是一些最基本的工作,和上班一样,只不过挂着“实习”的胸牌。一年后,等医院盖好了她们才回去的。所以,黄小姐觉得这不能算是培训。
但是,院方却有自己的想法。九龙医院人力资源部的高主任表示,医院在筹建阶段将已经签订工作合同的护士派到其他医院,就是送她们去进修的。黄小姐违背了合同,医院索要的赔偿是剩下3年的工资,是很合理的。另外,院方并没有扣押黄小姐的毕业证书,因为医院初建便留下在职职工的相关证书随时应付检查。如果黄小姐想要回毕业证书,就应该来医院双方好好谈谈。
对此,苏州加得律师事物所的潘重岳律师认为无论在什么情况下,扣留黄小姐的毕业证书都是不合理的。双方就劳动合同发生分歧,可以请劳动仲裁委员会鉴定各自责任。如果院方认定黄小姐违约,可以追究其违约责任、要求赔偿。然而,院方必须归还黄小姐的毕业证书等文件。根据中国法律,任何人不得扣留公民的身份证及其相应证件。(李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