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馆子吃饭,笔者经常发现店内只提供一家公司的系列品牌啤酒。气愤之余总盼望着工商部门破除不正当竞争,但是9月4日的两则新闻,却使笔者坚信,没有公平前提的政府规制还不如不规制。
9月4日新华网发表文章称,华润啤酒的一家子公司在重庆涉嫌巨额商业贿赂。经工商部门调查,2005年1月至2006年6月,“华润广安公司”为占领重庆啤酒市场,与包括重庆市在内的23个区市县的3000多户终端销售商(餐饮店经营者)签订合作协议,明确约定“禁止销售重庆啤酒及其他品牌啤酒”等排他性内容,在其促销活动申报表中,也直接提出要“坚决压制竞争对手”。
而《中国企业报》和《法制早报》同一天的一篇文章却说,重庆工商局在对“雪花”啤酒经销商(即华润公司)查处过程中,出现其竞争对手——重庆啤酒集团有关人士的身影,“华润”是惟一有实力与重啤竞争的企业。
在目前没有相关证据的支持下,笔者无法确定哪一则新闻的真实性更高一些。从消费者的立场来说,笔者赞同对商业贿赂和排挤竞争对手行为进行处罚。但是,从常理来看,地方保护主义的影子却很难消除。本地的啤酒企业会给当地带来一些特别的收益。比如,啤酒企业缴完与其他企业一样的税款后,还有一个特别的消费税。同时,啤酒业还可以带来相关产业的发展,可以解决当地的就业问题。
2005年8月8日新华网湖南频道刊登一篇文章,标题为“永州再演啤酒大战:不正当竞争还是地方保护?”,说的也是这家重庆啤酒在永州建厂,创利税3000万元,解决1000名劳动力就业。当地不仅开展一次轰轰烈烈的啤酒集中治理,还要求公务接待必须喝这家制造厂的啤酒,否则其产生的费用不予以报销。
这种故事不只是在湖南、重庆发生,但凡啤酒销售很旺的地区都曾出现相似的一幕。比如,在啤酒制造厂所在地,无论是大排档、零售点还是超市、高档酒楼,都很难见到其他品牌的啤酒。业内常常认为,虽然国内有华润、青岛、燕京等大巨头,但啤酒市场充其量是个地方诸侯割据。原因何在?就是这种地方保护主义大大胜过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
当前正在反商业贿赂,一旦有关部门的立场不客观,起点不中立,就有可能被“俘获”,借反商业贿赂,保护既得者的利益。“俘获”指的就是,在规制过程中,某些特殊利益集团(主要是被规制企业)能够通过“俘获”立法者和规制机构,而使其提供有利于他们自己的管制的行为。对新的竞争对手进入市场的控制和对旧竞争对手的排挤,是企业通过俘获规制者可以获取的收益。
来源:中国青年报;作者:吴木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