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海口九月六日电(尹海明 黄叶华)记者今天从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备受关注的原海南东方大田乡派出所副指导员文瑞强开枪击伤无辜青年邢亚盖一案今天在该院终审宣判,判处文瑞强有期徒刑六年。
据了解,二000年七月二十四日,海南省东方市黎族青年邢亚盖骑摩托车去买菜,在路上看到大田乡税务所工作人员在该处设卡征收车船税,因其所骑摩托车未交税害怕被罚款,便加大油门调头往回开。文瑞强见状后朝其连开两枪,导致其右胸部和左臀部被击穿。
事发后,邢亚盖却被离奇地“认定”为杀人在逃犯。此后,邢亚盖及其家属便开始了长达六年的上访和申诉,期间文瑞强一直逍遥法外。去年,邢亚盖寄往全国人大的上访材料得到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的批示,才使得这一令人震惊的事实浮出水面。
据悉,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今天并未支持邢亚盖要求判令东方市公安局、东方市地方税务局赔偿其名誉损失费、精神损失费共计三十二万元人民币的请求。